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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1-049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即将届满,为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加强决策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提名江南春(JIANG NANCHUN)先生、孔微微女士、嵇海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张光华先生、殷可先生、蔡爱明先生、叶康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的简历附后)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殷可先生、蔡爱明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均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董事候选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4名。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5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江南春(JIANG NANCHUN)先生:新加坡国籍,48岁,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江南春先生2003年创立分众传媒,是中国最早提出生活圈媒体理念的先行者之一,现任分众传媒董事长、总裁、首席执行官。江南春先生通过Media Management Hong Kong Limited间接持有公司3,425,818,777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3.72%,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江南春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孔微微女士:中国国籍,39岁,获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硕士学位。2016年加入分众传媒,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曾先后就职于中银基金研究部、招商证券研究中心、工银瑞信基金研究部。孔微微女士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的股份数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306%,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嵇海荣先生:中国国籍,50岁,获华东师范大学文学学士学位和日本国立爱媛大学文学硕士学位。2005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市场公关部总监、副总裁、高级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首席营销官;曾任上海交通大学讲师。嵇海荣先生通过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的股份数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0%,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光华先生:中国国籍,64岁,西南财经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现任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社会价值投资联盟(深圳)主席;曾工作于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后历任广东发展银行行长、党委副书记,招商银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行长、副董事长,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永隆银行副董事长,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张光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殷可先生:中国香港居民,58岁,浙江大学经济学硕士。现任加拿大养老基金投资公司资深顾问,香港贸易发展局金融服务咨询委员会委员,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东方广场有限公司董事;历任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秘书,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行政总裁,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行政总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国际合作委员会主任委员,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咨询委员,中信泰富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等职。殷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蔡爱明先生:中国国籍,57岁,南开大学汉语言文学学士。现任北京第五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历任新华通讯社记者、对外部干部等职。蔡爱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叶康涛先生:中国国籍,47岁,北京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后,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院长、教授、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北大商业评论编辑,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讲师、系副主任、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学院党委副书记,中国人民大学财务处处长,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等职。叶康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1-050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张光华)
提名人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现就提名张光华为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下转D3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