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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方案”能实现自由贸易吗?

美国白宫的“理想主义者们”,似乎希望通过重塑贸易规则,去实现所谓“真正的自由贸易”,但他们很可能走上一条歧路。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希望在经济上通过多边自由贸易,加强各国的相互依赖关系,实现世界和平与发展,这体现在其对世界贸易组织(WTO)、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多边经济、金融框架的支持上。也正是在这些多边协议的规范下,即使处于冷战的阴霾笼罩之中,世界仍实现了战后25年左右的“黄金时期”,西欧也迅速从战后的废墟中重建。东亚经济体如日本、韩国、新加坡、中国台湾和中国香港等也都实现了高增长,学者们甚至做出预言,21世纪属于亚洲。

但世界其他地区的发展,不断削弱着美国的霸权。自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机以后,美国国内的贸易保护主义开始盛行。到了上世纪80年代,达到了顶峰。在1982年11月的关税和贸易总协定部长级会议上,欧洲拒绝了美国提出的新一轮降低贸易壁垒的谈判要求。美国国会的贸易保护主义者对里根政府施压,开始“另起炉灶”,在WTO多边自由贸易框架之外,与加拿大开始签订双边的特惠贸易协定,最后扩大为美、加、墨三国的北美自由贸易区,美国所签订的特惠贸易协定数量也在不断增加。而到了特朗普政府更是变本加厉,即使是这种局部的多边协定,他也不满意。甚至希望对每个国家都量身定制一套双边的贸易协定。

所以,纵观第二次大战后美国的贸易政策,它实际上从战后的全面多边自由贸易转变为了上世纪80年代的局部多边和全面多边“两条腿走路”,到了今天又发展为“三条腿走路”——以WTO为代表的全面多边自由贸易、以G7和北美自由贸易区为代表的局部特惠贸易协定,再加上针对不同国家的双边贸易协定。但特朗普的原则是一致的,那就是公平——美国定义的“公平”。

特朗普会将世界贸易体系带向何处?是逆全球化,还是向新一轮更公平的全球化过渡?美国方案是否可行?为此,有必要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对全球贸易体系进行梳理。

弗里德曼的老师、著名经济学家巴格沃蒂(Bhagwati)在《今日自由贸易》中将实现自由贸易的途径归结为四类:激进的单边主义、传统的单边主义、特惠贸易协定和多边自由贸易。

激进的单边主义

激进的单边主义即采取强制手段,迫使贸易伙伴降低贸易壁垒,如冷战时期的苏联就强迫东欧国家单方面降低贸易壁垒,并从中获取利益。上世纪的美日之间的贸易摩擦持续了30年,美国采取激进的单边主义政策,迫使日本做出了很多让步。“自由主义的利维坦”——美国的立法者制定的“301”条款就是激进单边主义政策的代表。它给予美国政策制定者单方面的保护主义以合法性,只要他们认为存在不公平的贸易环境即可。很显然,美国当前采取的正是这种激进的单边主义贸易政策,不仅对中国,对欧盟、加拿大和墨西哥等也想以征收关税的方法迫使对方做出让步。特朗普政府不再遵循WTO框架下的“一阶差别互惠”(first-differencereciprocity)政策,不再想给予发展中国家“特殊差别待遇”,他认为这对美国“不公平”。

激进的单边主义政策只有在强弱对比非常明显的国家间才可能奏效。但很明显,美国对中国和欧盟等执行起来就会困难重重。不仅欧盟和中国不会轻易就范,还有可能使得国际贸易滑向恶性的贸易摩擦,最后对双方都不利。

传统的单边主义

描述传统单边主义最著名的表述来自琼•罗宾逊,“如果别人往自己岸边丢石头,你没必要也往自己的岸边丢石头。”意思是,当别人设置贸易壁垒时,你仍应该敞开大门。理解这一点的简单逻辑是,在其他国家设置贸易壁垒时,如果你也设置贸易壁垒,那就是双重壁垒,会带来更大的损失。因为有证据显示,进口关税也会导致本国的出口下降,因为本国的出口也取决于其他国家的消费能力,而这又取决于他们的净出口。

英国首相皮尔在1846年废除了《谷物法》、降低粮食进口关税,奉行的就是这样的理念。皮尔认为,当其他国家观察到自由贸易的好处时,也可能会模仿,这样就是互惠的结果。

2000年,美国在讨论是否支持与中国建立永久性贸易伙伴关系(permanent normal trade relations,PNTR),以及支持中国加入WTO时,体现的就是传统的单边主义。美中经济安全审查委员会(U.S.-China Economicand Security Review Commission,USCC)支持与中国建立PNTR的一个理由是,美国对中国已经是接近0关税了,中国加入WTO之后,会逐渐降低贸易壁垒,对美国而言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特惠贸易协定

特惠贸易协定的例子是自由贸易区或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等。据不完全统计,全球已有1200多个自由贸易区。其中,15个发达国家设立了425个,占35.4%,数量最多的是美国。67个发展中国家设立了775个,占比64.6%。自由贸易区和关税同盟大多要求将内部关税壁垒降为零。与一般理解相反,经济学者雅各布•瓦伊纳(Jacob Viner)认为,自由贸易区并不是自由贸易。成员国内部施行0关税的同时,对非成员国却实施了非0关税。所以他提出,特惠贸易协定有时会恶化成员国的福利,也不利于全球效率的提升。

特惠贸易协定会导致贸易转移,即把与A国的贸易转移到与B国进行,虽然降低了关税负担,但有可能放弃了从成本更低的国家进口,这种特惠贸易协定可能会恶化成员国的福利;比如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组成的北美自由贸易区,协议规定“自由贸易区内的国家货物可以互相流通并减免关税,而贸易区以外的国家则仍然维持原关税及壁垒”。如果美国降低贸易壁垒,从墨西哥进口了更多的低成本的产品,这显然是一种“贸易创造”,也是一种福利改善。但如果美国从中国可以进口到更为物美价廉的商品,很显然,对美国而言就不是“帕累托最优”的选择。相反,还可能导致墨西哥从美国进口价格较高的商品,而不能从中国进口同质但价格更低的商品,这显然对墨西哥是不利的。

贸易的福利效应一定要在一般均衡的框架下理解。比如,设立北美自由贸易区能够增加美、加、墨三国贸易量,但同时,它也减少了各自对其他国家的贸易量。更为严重的问题是特惠贸易协定数量激增所带来的交易网络的复杂化。如针对北美自由贸易区,拉丁美洲国家又建立了一个以巴西为中心的“南方共同市场”。

贸易转移问题并没有获得经济学家们足够的重视,如美国财政部前部长萨默斯(Larry Summers)就曾认为它并不是个重要的问题,可以将其从影响政策的变量中剔除。曾任美国贸易代表的米基•坎特(Mickey Kantor)称他只关注结果,对这些空洞的理论不感兴趣,他曾以参加特惠贸易谈判的数量为傲。为什么特惠贸易协定如此受欢迎?巴格沃蒂认为,这相当于囚徒困境中的纳什均衡,虽然多边合作有助于整体利益,但特惠协议却有助于个人利益,而且这种利益更多的是政治利益,这同时也体现了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的逻辑”。

多边自由贸易

多边自由贸易即WTO规则倡导的所有成员实现无壁垒的自由贸易。这种形式在理论上是最符合经济效益原则的,也是大多信奉自由贸易观念的经济学家所倡导的,但其实实现起来越来越难。

美国并不打算将WTO等多边贸易协定放在优先地位,更多的是希望通过美国国内的贸易法案实现“美国优先”。虽然巴格沃蒂在《贸易保护主义》中认为,所有那些反映了“出口补贴都应该受到谴责,而且一定会破坏公平竞争”的观点的国际条例和国家规则,都是建立在异乎寻常的谬论之上的,所以应该对其加以区分,并对某些“补贴”持以宽容态度,即使美国自身也有限制竞争的领域。但很明显,美国并不买账,特朗普只在乎他怎么想。

特朗普的终极目标真的是想通过重新制定规则,实现公平的、自由的贸易吗?

特朗普正在推动的特惠贸易协定,与多边自由贸易是什么关系?前者是铺路石,还是绊脚石?理解这一点非常重要。特朗普总是以退出WTO、G7、北美自由贸易区等作为威胁,来迫使伙伴国做出实质性让步,并称其终极目标是真正的自由贸易。那么,通过特惠或者双边贸易协定,是否能够推动全面自由贸易?巴格沃蒂对此持悲观态度,他在《今日自由贸易》一书中引用了日本财务省副大臣2001年在达沃斯论坛上的一段话:“日本最后被迫签订双边贸易协定以追求贸易自由化,但是我们必须承认我们真的很担心,……世界范围内的双边贸易协定是大小形状各不相同的石头,很难想象如何将它们用来建立多边自由贸易。”

特惠贸易协定本质上就是贸易保护主义。历史已经证明,实现自由贸易的“特朗普方案”行不通,它只会使全球的贸易网络越来越复杂,而且还会增加政治风险。

(邵宇系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陈达飞系东方证券高级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