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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21-0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异议声明。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总部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股票于1995年11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目前6家子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在上海、成都、南昌、东莞等地建有生产基地。公司较早在国内开辟智慧幕墙、PVDF铝单板、轨道交通屏蔽门系统产业,绿色低碳环保一直是公司发展的初心。公司成立30年来,保持了主营业务没有变,以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做精主业,坚持技术创新夯实发展之路,将智慧幕墙及材料产业及轨道交通屏蔽门系统产业做成行业标杆。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如下:

1、智慧幕墙系统及材料产业:

(1)主要产品及用途

主要产品为智慧节能幕墙、光电幕墙、LED彩显幕墙等各类建筑幕墙、PVDF铝板、石墨烯铝板、纳米铝板材料等。建筑幕墙主要用于高层建筑(如企业总部研发中心、商务中心)、大跨度公共建筑(如机场、车站、文化中心、会议展览中心)、建筑物采光顶(如学校、医院及养护院)、异型建筑物(如球形、钟型建筑物)、构筑物等,具有外围护、装饰和节能功能。

(2)行业相关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环境等外部因素的变化情况、行业发展及市场需求情况,及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发展的具体影响和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2021年作为“十四五”开局之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推进传统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新型城镇化、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等发展规划举世瞩目,为幕墙系统及材料产业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深圳是开放先锋,是连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枢纽”“出海口”“风向标”,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优势突出、地位特殊、作用重大。2021年,深圳将大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实施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同时深圳又是公司的重要幕墙市场,公司将继续推动高质量发展,面对多重战略叠加的新时代,拓展延伸市场覆盖,用精益品质巩固现有市场地位,发掘新的市场沃土,持续加大研发创新力度,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增强核心竞争力,保持行业领跑地位。

(3)主要业务模式、模式的特有风险和模式变化情况

公司所实施的工程项目主要是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合同订单,根据合同订单进行项目设计、材料采购,生产加工,最后进行施工安装和售后服务的模式。模式的主要风险在于从订单承接到项目实施完毕周期较长,对原材料、人力成本依赖性较高,受国家产业政策、原材料价格、劳动力市场波动影响较大,不同的合同订单要求不尽相同,无法简单复制经验,对技术和管理的要求较高。公司幕墙工程的主要业务模式是全产业链,从设计,工艺,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到施工安装和售后服务。主要业务模式在报告期内没有变化。

(4)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周期性特点及公司的市场地位

2020年突发的新冠疫情,对建筑幕墙行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随着市场竞争压力不断增加,行业头部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人才与资源高度集中,差异化核心竞争力增强。同时,幕墙行业从业人员总量在下降,人力资源方面的矛盾较为突出,对智能制造、管理工具应用等也提出了更为迫切的需求。幕墙行业没有明显的周期性。

公司自成立之初就从事智慧幕墙相关业务。30年来,专注主业,心无旁骛,完成了国内外千余项大型工程,多次荣获国家建筑行业最高奖项“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土木工程奖”等,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近百项。公司持续多年位于“中国建筑幕墙行业100强”前列,方大幕墙品牌在行业内已具有较强的优势和竞争力。公司在幕墙行业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主持和参与编制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十余项国家或行业标准,创造了中国企业新纪录9项。公司拥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是我国幕墙设计和施工企业的最高级别资质。

(5)行业资质类型及有效期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相关资质未发生重大变化,有效期未届满。已取得资质的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第五节、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6)质量控制体系、执行标准、控制措施及整体评价

质量控制体系:公司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按照ISO9001建立了从设计、采购、入库、生产、检测、出库、安装、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定期进行评审。

执行标准:公司在开展建筑幕墙业务的过程中,严格按照GB/T21086-2007《建筑幕墙》、JG/T231-2007《建筑玻璃采光顶》等各类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

控制措施:公司建立了完整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和质量管理机构,并严格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和控制措施。

整体评价:公司产品及工程质量完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的相关要求,并保持良好的运行,为客户提供质量稳定可靠的产品和工程。

(7)报告期内是否有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2、轨道交通设备产业: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推动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等产业创新发展。公司自1999年起在国内率先研发轨道交通屏蔽门技术,主要产品为轨道交通屏蔽门系统和技术维保服务,是现代化地铁工程的必备设施,它沿地铁站台边缘设置,将列车与地铁站台候车室隔离,具有安全、环保、节能的功能。经营模式为以销定产,通过招投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标)的方式取得合同订单,根据订单进行设计,工艺处理,采购原材料,工厂生产,施工安装,以及技术维保服务。公司集研发、设计、制造、施工和技术服务为一体,拥有完整的产业链。经营模式在报告期内没有变化。公司按照ISO9001建立了从设计、采购、生产、安装、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了ISO9001、ISO14000和国际铁路IRIS体系认证。公司轨道交通屏蔽门系统采用公司原创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公司主编了我国首部《轨道交通站台屏蔽门》行业标准、参编了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能源消耗与排放指标评价方法》(GB/T 37420-2019)。公司从事轨道交通地铁屏蔽门系统产业的全资子公司方大智创科技有限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作为国内轨道交通屏蔽门系统产业的“拓荒者”,经过20多年的发展,公司先后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南京、沈阳、武汉、西安、福州、南昌等城市承建了地铁屏蔽门系统,在国内已开通地铁运营城市的覆盖率达到70%以上,市场占有率稳居首位,是中国轨道交通屏蔽门行业的领军企业。此外,公司产品不断推向海外市场,已在新加坡、印度、马来西亚、泰国、香港和台湾等“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斩获多个项目。目前方大屏蔽门系统已在全球42个城市的轨道交通中应用,每天超过二千万人次使用方大轨道交通屏蔽门系统,公司已成为世界轨道交通设备市场领先的屏蔽门系统制造商与供应商。

3、新能源产业:太阳能光伏发电行业是国家重点支持的新兴能源产业,公司是我国较早独立掌握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从事太阳能光伏系统设计、制造与集成的企业之一。2020年,已并网发电的江西萍乡宣风镇太阳能光伏电站、南昌市江西五十铃汽车有限公司停车场遮阳棚光伏电站和东莞松山湖光伏电站均运行平稳,发电效率符合电站设计效率。未来仍将给公司带来长期、稳定的收入和利润。

4、房地产产业

公司目前已开发完成的项目:深圳市南山区方大城(“方大城”,下同)项目;正在进行开发的项目一个:南昌凤凰洲方大中心项目;正在进行开发前期工作的项目两个:深圳宝安区的方大邦深产业园项目、深圳市横岗大康河沿线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肆虐全球,社会经济各行各业受到很大冲击,给公司经营带来了巨大的挑战。面对挑战,公司始终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大力开拓市场,狠抓销售、成本控制、收款等生产经营各环节工作,盈利能力继续增强。2月9日,公司较早开始实现复工复产。公司聚焦智慧幕墙、轨道交通屏蔽门主业,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在董事会领导下,经过全体员工的努力,较好完成了公司经营目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7,929.6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8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205.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86%。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7,696.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34%。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订单储备492,629.11万元(不含房地产预售),较上年末增长8.58%,是2020年营业收入的1.65倍。充足的订单储备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智慧幕墙系统及材料产业

(1)进一步利用公司优势,抢抓订单

2020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全面铺开、纵深推进之年。尽管遭遇疫情大考,但在“双区”建设时代节点上,公司凭借“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紧紧抓住机遇,凭借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质量、技术实力、品牌影响力,以超常规努力开拓市场,利用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区域深圳的优势,斩获“家门口”大量订单的同时,还通过不懈努力逆势拓展海外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先后中标或签约了深圳前海交易广场南区幕墙工程Ⅱ标段、深圳大学西丽校区(二期)、深圳市华润笋岗万象广场项目、广州市万科世博汇15号地、珠海横琴仁和国际中医药创新中心、珠海利腾金力湾商业中心二期、番禺南天名苑、东莞长安OPPO研发中心项目、汕头市天合名门豪庭、上海七宝万科生态商务区商办项目、上海市西虹桥商务区徐泾中29-02(A)地块、上海万科龙华项目北区、南京市科技发展岛南部小学、南昌新力时代广场2#楼、昆明金茂逸庭商务中心、海口市华彩海口湾广场、成都市招商大魔方12#楼、四川省宜宾市三江口CBD中央商务区一期、宁夏宝丰医院及养护院项目、澳大利亚吉朗GMHBA项目、澳大利亚墨尔本Rosella项目、澳大利亚墨尔本Wills St项目、澳大利亚Victoria Place项目、孟加拉Shanta Forum Tower项目、泰国SAM项目、沙特地铁FLASH标段等一大批智慧幕墙系统及材料项目,中标和新签订单合计金额29.8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长38.66%,其中粤港澳大湾区项目金额16.94亿元,占比56.68%;海外项目金额1.30亿,占比4.34%。

本报告期,公司幕墙系统及材料产业实现营业收入214,147.6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50%,实现净利润15,775.4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1.52%,毛利率17.15%,较上年同期增长2个百分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幕墙系统及材料产业订单储备332,113.1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40%,是2020年幕墙系统及材料产业营业收入的1.55倍。

(2)合理布局生产基地,全面提升产能

为更好地服务市场,满足不断增长的订单需求,尽快将订单转化为营业收入,公司新建的上海松江华东生产基地在报告期内投入使用。华东基地建成后,公司形成以深圳为总部,华东市场以上海为基地,中部市场以南昌为基地,华南及海外市场以东莞松山湖为基地,西部市场以成都为基地的全国产业布局,为响应中国正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战略、努力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及综合竞争力提供有力保障。

(3)推进智能制造,提升公司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以高质量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科技赋能,积极运用先进技术提升生产和施工品质及效率。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会场——深圳前海国际会议中心的幕墙项目建设中,公司使用3D扫描机器人、BIM模型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高效高质科学施工,诠释了“出品即精品”的方大工匠精神,确保了大会会场建设圆满完成。

2020年,公司全面深入开展智能工厂建设,优化生产方式、生产流程和生产工艺,将生产环节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实现智能化生产。焊接机器人、打胶机器人、自动切割机等智能化生产设备已应用到生产制造中。MES系统二期投入使用,实现了从计划、生产制造、仓储到发货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推动公司向“信息化技术服务+智能制造”方向发展,加速从“制造”到“智造”的升级,提高了生产效率。

(二)轨道交通屏蔽门设备产业

(1)积极开拓市场,推动国内国际市场“双循环”

近年来,国家先后发布《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和《“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等一系列发展规划,重点发展城市轨道交通装备等先进制造业。公司的轨道交通屏蔽门系统作为轨道交通的重要设备,是国家重点支持国产化的设备之一,公司将紧抓新机遇,依靠技术创新,不断开拓海内外市场,在世界舞台更多展现“中国智造”力量。

报告期内,公司收获了新加坡地铁裕廊线项目、香港国际机场P4航站楼站、深圳地铁16号线、西安地铁五号线二期、南宁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国凯大道-金桥客运站)、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等屏蔽门系统订单;深圳地铁1、2、5、11号线、南昌轨道交通2号线等项目屏蔽门专业技术维保服务订单。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轨道交通屏蔽门设备产业订单储备达160,515.99万元,是2020年该产业营业收入的2.46倍。

(2)收入利润增长势头良好、巩固行业领头羊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泰国曼谷金色线、深圳地铁6号线、10号线、4号线三期、杭州地铁16号线、石家庄地铁3号线一期北段、南宁地铁4号线及2号线东延线、郑州地铁4号线、太原地铁2号线、南昌地铁3号线、福州地铁1号线二期、西安地铁5号线等14条轨道交通线路的屏蔽门系统,并成功通车运营,共205个站点,线路里程约303.3公里,创行业之最,巩固了公司在轨道交通屏蔽门设备产业的全球领先地位。目前,方大屏蔽门系统已在全球42个城市的轨道交通中应用,其中在国内已开通地铁运营的城市覆盖率达到70%以上,每天有超过二千万人次使用方大屏蔽门系统,继续保持全球领先的市场占有率。报告期内,该产业实现营业收入65,124.94万元,实现净利润7,544.86万元,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20.32%。

(3)维保技术服务持续攀升

公司作为轨道交通屏蔽门系统的全球领先供应商,在同行业率先利用大数据、AI、5G技术开发“智慧维保”系统,以高质量和高效专业维保服务,赢得了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广泛赞誉,公司技术维保服务收入持续攀升。本报告期技术维保服务实现收入3,399.5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82%。公司拥有地铁屏蔽门全产业链技术和专业的产品配套服务,技术维保服务附加值较高,未来该业务将成为公司重要的业绩增长点之一,公司也将努力成为“地铁屏蔽门技术维保服务专家”。报告期内,公司多次被评为地铁屏蔽门使用单位“委外维保先进单位”、“优秀合作委外单位”等,行业内合作伙伴的认可肯定了公司在城市轨道交通屏蔽门设备领域的先进技术和产品品质,体现了方大在我国轨道交通屏蔽门行业的品牌影响力和维保专业化服务等多方面的领先优势。

(三)新能源产业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行新能源光伏电站精细化管理,已并网发电的三个太阳能光伏电站均保持高效平稳安全运行,实现净利润1,083.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94%,三个电站运行效率均符合电站系统设计效率。报告期内,公司太阳能光伏电站生产的清洁能源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量约2万吨。

(四)房地产产业

(1)与房地产行业相关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环境的变化情况,公司主要项目所在城市的行业发展现状及政策情况

2020年年初受疫情影响的冲击,全国房地产受影响较大,全国成交量均下跌,年中国内经济开始复苏,百城商品住宅成交规模微增,变化呈现“先扬后缓落趋稳”的态势,下半年市场回暖,但后续增量不足。

公司主要项目所在地为深圳市和南昌市。深圳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区域,公司将重点发展深圳的城市更新项目。

南昌房地产仍在调控政策下,住宅成交整体呈现平稳状态,商业、办公楼宇供应量较大,价量齐跌,市政府拟出台商业去库存的相关政策。

受宏观经济和房地产行业调控的影响,公司房地产板块的销量和业务毛利率会有降低,但预期将为公司贡献利润。

(2)公司主要经营模式、经营项目业态,主要项目所在城市的房地产销售情况,上市公司市场地位及竞争优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房地产业务主要采用自行开发,部分销售、部分自持的经营模式。目前公司开发销售、租赁的产品主要为办公、商业和公寓,公司已建立了专业团队对公司的商业和物业进行运营和管理。

公司开发的方大城项目地处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北,截至报告期末,项目销售率92.80%,具体销售情况详见本节“(五)主要项目销售情况”;方大中心项目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是集办公、公寓、购物、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商业综合体,项目以销售及出租为主,2019年12月28日开始预售,截至报告期末,项目销售率13.56%。

公司涉足房地产业虽时间较晚,但开发的方大城项目迅速被市场认可,销售去化率较快。公司全资子公司方大置业已连续三年被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评为“深圳市房地产开发行业品牌价值企业”、连续两年被评为 “深圳市房地产开发行业发展潜力企业”。南昌商业办公楼宇库存大,量价呈现下跌趋势。公司方大中心项目所在位置区位优势明显,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预期。

(3)新增土地储备项目

累计土地储备情况

(4)主要项目开发情况

(5)主要项目销售情况

(6)主要项目出租情况

(7)土地一级开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融资途径

(9)发展战略和未来一年经营计划

在持续的房地产政策调控下,预计2021年房地产市场整体成交规模将小幅回落,不同城市分化延续,一线和部分二线市场成交有望保持增势。公司仍持续看好核心城市、核心地段房地产未来发展。未来公司将继续扩大品牌效应,深化产品类型,深耕本地市场,有效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2021年公司地产板块的主要任务是实现深圳方大城项目尾盘的售馨,并重点推动南昌方大中心项目的销售和租赁工作。

2020年公司方大邦深项目、横岗大康项目受疫情和政策影响,专规申报和立项申报工作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延后影响,2021年公司将根据当地最新政策积极推进项目的申报工作。

(10)向商品房承购人因银行抵押贷款提供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因银行抵押贷款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1.76亿元。

(11)董监高与上市公司共同投资(适用于投资主体为上市公司董监高)

□ 适用 √ 不适用

(五)创新发展工作

公司秉承“科技为本,创新为源”的经营理念,坚持走科技创新发展道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申请专利75件,新增授权专利46件;自主研发新产品29项。积极推动智能制造、机器人、物联网、AI、VR+AR、大数据等先进技术的引进和应用,取得初步成果。智能工厂建设加速推进,自动化焊接、自动化打胶等智能化生产设施已投入应用。报告期内研发投入金额14,161.19万元,占销售收入的4.75%,较上年同期增加3.41%,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增长提供重要保障。

2020年,管理创新依然是公司工作重点,科学制定生产计划,落实降库存、降成本、降应收账款存量“三降”工作,提升经营效率;全面开展比先进、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比学赶超”活动,激发内部潜能;举办“方大工匠”技能比武大赛、“方大讲堂”培训,持续提高员工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造就一支结构合理、技术精湛、作风过硬的技能人才队伍。2020年,杨兴忠、陈国伟、刘立成、梁汝科、吴天杰等五名员工获评“深圳百优工匠”;文林、徐强、于真剑三人分别获得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十大科技人才”、“十大优秀青年幕墙设计师”、“十大明星工匠”的称号。

(六)荣誉和奖项

报告期内,公司荣获全国工商联“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民营企业”、“广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突出贡献民营企业”、“抗击疫情赣商在行动”最美企业称号、2020中国企业慈善公益500强、江西省“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先进民营企业、连续两年荣登“中国A股上市公司创新指数500强”榜单,蝉联“广东省制造业500强”、荣获“深圳老字号”、深圳特区40周年“最具潜力50家上市公司”,连续三年获评“履行社会责任杰出企业”。“方大(FANGDA)”品牌被授予“国际信誉品牌”,连续六次摘得“深圳知名品牌”荣誉称号。熊建明董事长荣获“2020中国慈善企业家”、“2020‘金质量’卓越企业家奖”、“献礼特区40年致敬品牌40人”殊荣。

报告期内,子公司方大建科承建的深圳华侨城大厦、深圳汉京金融中心、无锡万达城持有一期万达茂外装工程标段二、深圳能源大厦分别荣获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建筑工程装饰奖”;承建的深圳汉京金融中心、深圳国际会展中心(一期)、深圳华侨城大厦分别荣获“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承建的深圳华侨城大厦荣获“第15届AL-Survey我最喜爱幕墙工程”;承建的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幕墙工程荣获“首届建筑装饰BIM大赛三等奖”;承建的深圳国际会展中心(一期)、深圳汉京金融中心、深圳汉京时代大厦、深圳华侨城大厦、深圳水贝国际珠宝中心、深圳汇德大厦、深圳深业中城分别获“深圳市2019年度装饰金鹏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单元式瓷板幕墙”荣获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建筑装饰行业科学技术奖”,该专利技术获深圳市装饰行业“十大科技创新成果奖”。

报告期内,子公司方大智创科技荣获“深圳行业领袖百强企业”、“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装备工业科技创新贡献奖”、“2020赣鄱助力阿克陶脱贫攻坚榜样集体”、2020(第十三届)轨道交通与城市国际峰会“2019年度屏蔽门优质供应商”,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优秀设备供应商”、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外维保先进单位”、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优秀合作委外单位”、呼和浩特市地铁一号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优秀供应商”、武汉武铁旅服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维保分公司“优秀委外维保项目”、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维修中心颁发的“委外维保工作表扬”等荣誉。

子公司江西置地荣获“2020年新冠疫情肺炎疫情防控爱心榜样集体”、方大置业连续三年获“深圳市房地产开发行业品牌价值企业”称号。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一)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 月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019年12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该解释,对以前年度不进行追溯。

上述会计政策的累积影响数如下: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0年1月1日应收账款-1,493,496,313.22元、合同资产1,297,743,546.73元、一年内到期其他非流动资产50,120,998.68元、其他非流动资产145,631,767.81元、预收款项-135,007,647.28元、合同负债124,240,948.05元、其他流动负债10,766,699.23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无影响。

同时,因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2020年初,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有关企业应当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要求,公司按照测算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采用最新历史数据及结合前瞻性因素,测算 2020 年的预期信用损失较 2019 年已发生较大变化,为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各项业务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特进行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率的会计估计变更。本会计估计变更业经2020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如下:增加应收账款24,118,098.91元,增加合同资产71,658,974.92元,增加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11,866,064.90元,增加其他非流动资产3,415,296.51元,减少递延所得税资产16,744,810.10元,增加盈余公积334.64元,增加未分配利润93,672,139.18元,增加少数股东权益641,151.31元,增加信用减值损失24,118,098.91元,增加资产减值损失86,940,336.32元,增加所得税费用16,744,810.10元,增加少数股东损益641,151.31元。

(二)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三)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新设立了直接控制的1家公司及间接控制的3家子公司,其中直接控制的公司为深圳市方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的3家公司分别为:深圳市立富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迅富投资有限公司和方大建科香港有限公司,本期合并报表新增4家公司。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建明

2021年3月23日

股票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股票代码:000055、200055 公告编号:2021-02号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3月19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2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董事长熊建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七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第十节公司治理”。

3、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979,296,410.1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382,051,466.98元。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之“第二节”中“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和“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5、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一)2020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12,581,559.0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236,002,518.79元,减提取10%盈余公积11,258,155.90元,减派发2019年度股利人民币54,413,947.55元后,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282,911,974.38元。

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2020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将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公司最近三年(2018-2020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62,061.52万元(含回购B股股份支付的现金),占最近三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的62.56%,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的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本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含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以下统称“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8亿元,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8亿元(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公司或子公司对自身提供自有物业抵押担保等各种担保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区间内合理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授信担保合作并签署相关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授权期限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预计担保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包括目前担保余额中在本次授权期限内到期需续期的担保金额以及新增担保金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担保实际发生总额未超过上述授权总额度的情况下,可在内部适度调整各担保单位和被担保单位之间(包括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8、本公司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50万元人民币,聘期一年。

9、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10、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日常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继续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品种主要包括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人民币外汇期权业务、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交易等。外汇衍生品交易最高余额不超过等额3亿元人民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

11、本公司2020年社会责任报告;

12、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为延伸公司的产业链,提升公司竞争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建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建科”)、深圳市鸿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关联方深圳市盈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翔投资”)、深圳市明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久投资”)持有的深圳市云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筑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全资子公司方大建科、鸿骏公司将分别持有云筑公司99%和1%股份,云筑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2)本次交易价格按照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方大建科集团有限公司拟收购深圳市云筑实业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1】第530号)的评估值12,538.81万元由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2,538.81万元。

(3)明久投资、云筑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熊建明先生控制的公司,因此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股权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次股权转让前后,云筑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5)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处理本次交易后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正式协议等。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

13、关于注销2020年度已回购B股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方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在披露回购结果公告后三年内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已回购股份将按相关规定在三年内转让。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截至2020年9月22日,上述回购期限已届满,累计回购公司B股股份14,404,724股,购买最高价为3.47港元/股,最低价为3.16港元/股,回购股份累计支付48,359,819.24港元(含交易相关费用),并于2020年9月24日发布了《关于回购期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现公司拟注销2020年度已回购的B股股份14,404,724股,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同时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等条款相应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授权董事会办理上述公司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相关的修改《公司章程》事宜。

14、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5、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16、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17、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1年4月12日(星期一)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第12项议案,关联董事熊建明、熊建伟、周志刚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除第12项议案外,上述其他各项议案均获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年社会责任报告》、《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1年3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第2-5、7、8、13项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21-11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主要包括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人民币外汇期权业务、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交易等。

2、投资金额:最高总额不超过等额3亿元人民币,可循环使用,期限为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存在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及其他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近年公司不断拓展海外市场,智慧幕墙系统及材料产品、地铁屏蔽门产品海外出口业务量逐年提升。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具体开展。同时公司为了更好地应对汇率、利率波动风险,锁定交易成本,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保证公司海外业务健康、稳定发展,公司及子公司需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投资金额:最高总额不超过等额3亿元人民币,可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交易的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且该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4、投资期限: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程序

2021年3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衍生品价格变动,进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2)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原则: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保值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制度建设:公司已建立了《衍生品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对衍生品交易的审批权限和操作原则、业务管理、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等做出了规定,能够有效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衍生工具开展业务。

4、交易对手管理:慎重选择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公司仅与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具有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机构进行交易,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5、专人负责: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负责交易的具体操作办理,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是公司为应对海外业务持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的实际情况拟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相关工作。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九、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了《衍生品投资业务管理办法》,有利于加强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并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投机性操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公告编号:2021-06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2020年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2020年度上述审计机构审计酬金为人民币 150万元。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45人。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昭新,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按规定进行了轮换,以及由于工作安排原因未参与项目5年);近三年签署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曾徽,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胡高升,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由于工作安排原因未参与项目2年);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佳绮,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昭新、签字注册会计师曾徽、签字注册会计师胡高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佳绮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拟为1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与2020年度审计费用一致。定价原则是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均就此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0 年度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本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计划圆满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拟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容诚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事务所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50万元人民币,聘期一年。

3、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