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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大盘点:新加坡最高院重启13年查封中国航运LV商标案

韩国发布新的军事技术知识产权管理指南

韩国防卫事业厅(DAPA)推出了新的指导方针,加强对韩国开发的军事技术的保护。

DAPA在1月11日的一份声明中表示,《知识产权管理指南》旨在促进DAPA与地方中小企业之间在国防领域更紧密的技术合作关系。DAPA表示,新的指南被视为一项必备要求,因为旧规则“相对被动”。声明补充说:“有必要从知识产权产生之时就系统地进行管理。”新的指南的要点涉及知识产权的识别、知识产权的应用和登记以及地方行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修订后的指南详细信息可以在DAPA的官方网站获取。

三星被判不能通过有争议的专利许可协议完全免除公司税

1月9日,韩国最高法院认定三星电子与一家爱尔兰的导管公司达成的专利许可协议是为了利用韩国-爱尔兰税收协定中特殊豁免条款的避税措施,判决三星电子须支付15亿韩元(约合人民币908万元)的公司税,结束了三星2013年提起的这起为期五年的诉讼。

所谓导管公司,是指通常以逃避或减少税收、转移或累积利润等为目的而设立的公司。三星于2010年就一揽子专利许可合同向知识产权管理公司高智发明(Intellectual Ventures)支付了3.7亿美元,而高智称其爱尔兰子公司IV IL是签约方,交易应依据韩国-爱尔兰税收协定的公司税豁免条款的规定进行。而如果根据韩美税收体系,被许可人应支付许可费的15%作为公司税。

但韩国税务部门认为该爱尔兰公司仅为一家为了避税而建立的导管公司,并认为三星应承担全部706亿韩元的税。2013年三星起诉至法院后,初审法院同意了三星的观点;但后来上诉法院则推翻了初审法院的判决,认为三星应支付全部金额。三星遂上诉至韩国最高法院。

韩国最高法院此次判决仅部分支持上诉法院的判决,认为三星应仅承担其中15亿韩元公司税,对海外专利所征的税应被从中剔除。韩国最高法院表示,当某家公司的注册名称和实际所有权因引起逃税怀疑的原因而存在争议时,应将收入视为属于相应资产的实际管理者,应将其视为纳税人。

华为就违反FRAND义务问题起诉InterDigital

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1月7日被提交的InterDigital文件显示,华为已于1月2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美国无线技术供应商InterDigital提起诉讼,称后者违反了3G/4G/5G电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FRAND义务。

华为声称InterDigital未能以公平、合理和无歧视(FRAND)条款授权专利。华为希望法院确定InterDigital的中国专利的2019-2023年期间许可条款,这些专利对于在中国制造和/或销售的、使用的3G、4G和5G标准的华为无线终端产品是无法绕开的。

据InterDigital的首席执行官比尔·梅里特(Bill Merritt)透露,该公司在无线通信领域的专利组合共有36,000件专利(包括专利申请),并表示其价格在业内最具竞争力,而其费率和许可实践未受到过成功挑战。

InterDigital与华为之间的许可协议于2016年签署,2017年12月31日到期,该份全球非独家协议涵盖了华为3G和4G终端产品的销售,并要求现金支付和向InterDigital的专利转让。梅里特表示,该协议所涵盖的专利大多与该起诉涉案专利相似,但与5G相关的专利除外。他说,目前还不能确定案件后续如何进展。

Burberry和LV就航运公司转运商标侵权货物上诉被驳

1月7日,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诉庭作出判决,驳回博柏利(Burberry)和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与新加坡当地一家航运公司Megastar Shipping之间的商标纠纷上诉。

新加坡海关部门于2013年3月查封了从中国运往印度尼西亚巴淡岛(Batam)的货物,在两个集装箱内发现了超过15,000件假冒商品。该案被告Megastar Shipping是列入海运单和货到通知的收货人。

2013年4月,两家时装品牌提起诉讼,指责Megastar侵犯其商标权,称Megastar曾在新加坡经手过销往印度尼西亚的假冒商品,根据新加坡《商标法》(Trade Marks Act),未经权利人同意而进口或出口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侵犯该商标权。

新加坡最高法院高等庭在2017年一审判决中认定Megastar不是假冒商品的进口商,只是为了处理过境货物以使之到达印度尼西亚的预定目的地。该裁决认为,Megastar对于其处理了假冒商品,或对集装箱中有任何商品带有原告商标并不知情,这一点没有争议。高等庭认为,出口那些抵新时被查封货物的意图,并不足以证明存在新加坡《商标法》所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

博柏利和路易威登对此裁决提出上诉。根据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诉庭的判决,该案争议焦点是新加坡《商标法》在多大程度上管制了不属于新加坡市场的过境侵权货物,以及谁应对侵权行为负责。

上诉庭认为,知识产权保护必须平衡,不得将侵权责任扩大到碰巧参与了假冒商品运输的诚实商人。上诉庭认定,为了确定责任,原告须证明被告有意进口或出口带有其商标的商品。而由于Megastar没有理由怀疑货物中含有带有相关品牌商标的奢侈品,没有证据表明他们侵犯了相关知识产权。因此上诉庭驳回上诉。

日亚化起诉Corlant专利侵权

日本LED生产商日亚化学工业株式会社近日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认为Valenti品牌的汽车售后零件经销商Corlant株式会社所销售的汽车LED位置灯侵犯了日亚化专利。

日亚化表示,系争侵权产品为Corlant所销售的汽车LED位置灯(产品型号:T10S-W0909-1),该产品配置的LED侵犯了日亚化的第5800452号和第6320582号日本专利,涉案专利与图形化蓝宝石基板(PSS)技术有关。据了解,PSS技术是LED芯片领域的核心技术之一。目前日亚化在超过15个国家拥有100件以上关于PSS技术的专利。

日亚化请求损害赔偿并签发禁制令。同时日亚化表示其致力于保护自身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并将对任何国家的侵权者采取适当且必要的措施。

第一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6月底前发布

国家卫健委、国家发改委等12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加快落实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工作方案》。方案提出,2019年6月底前,发布第一批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引导企业研发、注册和生产。根据临床用药需求,自2020年起,每年年底前发布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

方案要求,在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发布后,及时将目录内重点化学药品、生物药品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列入国家相关科技计划。此外还要将“重大仿制药物”列为中央预算内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和技术改造专项重点支持方向,并制定相关行动计划。

Vans起诉Primark、Target侵犯“侧条纹”商标

鞋类品牌范斯(Vans)日前对零售商Primark提起诉讼,声称Primark复制了其两款运动鞋设计。

在2018年12月递交给美国纽约一家联邦地区法院的诉状中,范斯表示,在获悉Primark从2017年夏季以来一直复制其经典的Vans Old Skool和Vans Sk8-Hi运动鞋设计、并在英国销售类似运动鞋后,范斯要求Primark停止在英国销售其相关产品,但Primark不久后在美国继续这样做,因此范斯在纽约法院提起了这起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和虚假宣传诉讼。

Vans Old Skool和Vans Sk8-Hi是范斯两款最受欢迎的运动鞋产品。据范斯称,Primark的产品复制了其上世纪70年代启用的标志性侧面条纹设计,客户甚至在社交媒体上将Primark的运动鞋称为“假范斯”。

除此以外,范斯还对另一家企业Target提起了商标侵权和不公平竞争诉讼。范斯指出,Target于2017年推出的Wild Fable产品线中的Camella Lace Up鞋款在Target官网上只售15美元,但设计与Vans Old Skool非常相似,且售价远低于正品的60美元。范斯要求Target停止生产并销售该产品。

来源:知产力

作者:Bruce

编辑:标天下知识产权

企业本来就该享用知产的保护,商标专利查询本来就该免费,标天下将永久№ mon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