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
在新加坡搞三妻四妾,真以为新加坡的婚姻保护法《妇女宪章》是吃素的?
这荒唐的哥们今年已经59了,顶着快60岁的高龄,搞小三,还把小三肚子搞大,最后居然和妻子提出同住一个屋檐下,享受三妻四妾的惬意!
你太梦了吧!
荒唐哥是一间公司的财务董事,年入超过100万,妻子57岁,则是一名财务总监,月薪1万5000元。俩人结婚已经35年,三名子女已经成年。
2013年,原本在上海工作的妹纸加入荒唐哥的公司,而且与她是和丈夫及孩子一块来到新加坡。
但后来不知神马原因就和荒唐哥腻在一起,当起了小三。
结果...
2016年,荒唐哥搞大了小三的肚子,但医院却阴差阳错将消息告诉了小三的老公,这绿帽子戴的...
对于此类事儿,每几个人受得了!
后来小三就被赶出了家门,也只能投靠荒唐哥。
2016年9月左右,荒唐哥指小三已经无家可归,要妻子让小三搬进来同住,与他共处一室。
真以为有钱了不起!!!
妻子直接拒绝,而荒唐哥像着了魔,三个月后直接申请离婚。
并提出四大理由指妻子的行为不合理,包括妻子因为宗教而忽略他的感情、妻子坚持要开设个人户头、妻子累积信用卡债务,以及妻子冷落他。
要求马上跟妻子离婚。
结果!
法官看不下去了!
说荒唐哥的离婚申请不合理,为了要立刻和第三者走在一起,翻另一方的“旧账”提出离婚,法官认为这是“错误”的行为,而且对另一方极为“不公平”以及“不合理”。
直接就驳回荒唐哥的申请,指荒唐哥若要坚持离婚,就得等分居满三到四年后再申请。
并且撩下话,这是男方为了要离婚,应付出的代价。
付出啥代价?
比如刚刚小圈儿提到的那本宪章规定,夫妻离婚后,不管妻子是否有职业和收入,前夫都必须支付赡养费,直至前妻再婚或去世为止。而赡养费的支付标准,以保证前妻生活水平不会因离婚而降低来计算。但是女人却不需要付男人赡养费,即使她比男人富。试想,如果一个男人一辈子不幸要离婚好几次,那么他要付赡养费给他的第一个前妻,第二个前妻,第三个前妻……如果这些前妻都不结婚的话,他这辈子基本上就不容易发财了。所以说,新加坡有种富人叫“***的前妻”,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