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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女主播,对话比辩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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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欣和翠西沸沸扬扬的所谓互怼辩论,一共持续了17分钟。但两位女主播之间的对话性质,实在要大于辩论性质,因此网上也就有评论声说,中国人其实没有什么辩论的传统。

即便对话比辩论多,但说国人自古不像西方有辩论传统,却也是不确的。事实上辩论的传统古已有之,虽然不太看重辩论的传统也是源远流长。

比如说学说占统治地位的孔子吧,《论语》里记载他的语录,大多是赞扬君子不善辞令的:

“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

“刚毅木讷近仁”

“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

“巧言令色,鲜矣仁”

还有跟孔子齐名的孟子,虽然跟国君聊起来一套一套的,比孔子能说会道的多,但公都子问他:外人都说夫子你喜欢辩论,请问是为啥呀?孟子却回答:我哪里喜欢了?我是被逼的!(“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孟子·滕文公下》)

儒家的大佬们都能辩而看不起辩论,道家的大神也差不多。比如庄子,在他的《齐物论》里就说:凡是辩论,一定都有没看到的地方。(“辩也者,有不见也。”)

然而也是庄子跟惠子,在濠梁之上有一番著名的鱼乐你我的辩论名扬后世,惹得从晋朝简文帝到清朝皇阿玛都心向往之,还进入了如今的语文课本。

不仅如此,春秋战国的时候有苏秦张仪,把战国七雄玩转于股掌之间,就靠一根能言善辩的舌头;西汉汉昭帝时,由大将军霍光主持,公卿田千秋和御史大夫桑弘羊各自带领手下,从盐铁国营存废与否的主题出发,对汉武帝以来的根本国策进行了一次百科全书式的辩论,辩论记录被汇总成《盐铁论》一书;南宋时,在江西的鹅湖书院,理学宗师朱熹和心学高手陆九渊,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哲学大辩论,虽然最后谁也没能说服谁。

辩论是如此的充满吸引力,所以罗贯中心痒难耐,一定要让诸葛亮替自己亮个相。在真实历史上,诸葛亮出使江东联吴抗曹时只是代表刘备的使者,真正吵翻了天的是当时东吴的主战派和主和派。然而在《三国演义》里,诸葛亮来了一段一个打十个的“舌战群儒”,舌灿莲花无人能敌。

这还不算完,后来在对阵魏国王朗时,又安排诸葛亮跟王朗单挑辩论,结果活活气死王朗同学,还成就了至今不衰的表情包。其实早在诸葛亮出征前,王朗就已经病死了。

所以虽然孔孟都在说不辩不辩,但辩论在中国历史上一直就没有断过。即便连看破红尘的出家人,都前赴后继地生产着一堆一堆的禅宗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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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好辩,西方人也一样。中国的传统是孔孟,而西方则是古希腊的苏格拉底柏拉图,甚至连把辩论放在次要地位的观点也一样。

在柏拉图的《对话录》中,有一篇叫《申辩篇》,记录了他老师苏格拉底在接受审判时的辩词,辩驳对于他“腐化青年、不信仰众神的种种控诉”。但苏格拉底要陪审团对他下评价时,要求不要依据他的辩论技巧——而要基于他说出事实的勇气。苏格拉底说,要是单单看辩论技巧的话,那么他的控诉者远胜于他。

而这种在法庭上辩论的传统,在后世的西方一直被延续下来。从古罗马开始,司法就逐渐走向职业化,律师在法庭上必须要使尽浑身解数,想办法说服经过严格法律训练的职业法官。后来律师还要面对教育水平普遍不高、基本是文盲的陪审团,没法通过提交书面文件的方式说服他们,只能费尽口舌去争取他们的支持。因为法治传统,西方人在演讲、辩论和逻辑的训练上,整体水准确实要高过东方。

这样的辩论创造了许多人类历史上重大的事件。1787年5月25日到9月17日,美国55名各州的代表齐聚费城,一开始只想修订《邦联条例》,但在经过四个月旷日持久的群辩之后,代表们制定了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在这55人中,超过一半接受过专业的法律训练并曾担任律师和法官。当时的代表们其实普遍不怎么满意,因为这是妥协的产物,但两百多年后的今天回过头看,这几乎是一个最为满意的结果。

也有一些大名鼎鼎的辩论掩盖了真实的历史。例如过去常常提到,1840年4月7日,英国议会经过了三天的激烈辩论,最终以271票对262票的微弱多数,通过了对华动武的议案。然而近年来档案解密:1840年4月议会辩论记录里,根本就没有对华开战的议案,271票对262票是拒绝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也就是说,在人们后来以为在辩论的时候,其实英国的军舰已经在前往中国的路上了。

尽管如此,美国总统大选的历史,却是一部辩论元素越来越重要的历史。1858年,曾是律师的亚伯拉罕·林肯与斯蒂芬·道格拉斯进行了一场竞选参议员的公开辩论,主题之一是奴隶制。当时的辩论动辄一整天,每人发言长达三四个小时是常事,而观众也有足够的耐心听完。在某种程度上,这次辩论决定了美国的命运,也成为后来政治辩论的标杆。

1960年,美国总统大选辩论首次电视直播,发挥一般的尼克松完败于精力充沛、风度翩翩的肯尼迪。

同样凭借直播在辩论中大胜对手的还有1980年的里根,在辩论前他和竞争者卡特的支持率相差无几,而辩论后则出现了里根大获全胜的结果。

在亿万人众目睽睽之下辩论,有时辩才根本排不上用场。约翰·爱德华兹曾是知名律师,最杰出的成就就是在克林顿与莱温斯基案中负责莱温斯基的证词,最终使得克林顿被判无罪。但2008年美国总统大选,民主党代表参选人公开辩论,爱德华兹一上台就出局了。

为什么?因为虽然形式上是群辩,但奥巴马和希拉里一来就唇枪舌剑争执不休,视爱德华兹为空气。他们联手给所有观众造就的印象就是:民主党代表不是奥巴马就是希拉里,压根与一边的爱德华兹无关。

于是爱德华兹就被尴尬地晾在一边,最终苦笑着看奥马巴和希拉里表演完。他再能辩,也根本无从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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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关于电视辩论,在中国更广为人知的是“国际大专辩论会” 的形式。1993年,一场辩论会让辩论一夜之间红遍全国。

1993年,在1993年,在之前三届亚洲大专辩论赛的基础上,新加坡广播局扩大了参赛范围,举办了首届国际大专中文辩论赛,代表大陆参赛的是复旦大学辩论队:一辩姜丰、二辩严嘉、三辩季翔、四辩蒋昌建。

在最终“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的决赛中,复旦大学以评审投票五比零的绝对优势,战胜了台湾大学队。当时为复旦作总结陈词的是蒋昌建,后来的《最强大脑》主持人;代表评审团作总结的,是以武侠小说誉满全球的金庸。

实际上,这种大专辩论会的形式,来自于英美法庭的辩论。而如今常见的大专辩论赛规则,是在新加坡赛制上进行不断更新的结果,例如加入了质询和盘问的环节。但总体而言,表演的成分仍然显得过多,虽然听起来比真正的法庭辩论精彩万分。

除了电视辩论之外,西方普通观众对辩论的了解和熟悉,还有相当程度来自于各种律政剧。比如美国的《傲骨贤妻》或是英国的《Silk》,就都是以唇枪舌剑来吸引观众的经典。还有像《十二怒汉》这样的电影,亨利·方达一个人要说服其他十一个人,辩论的精彩程度可谓全程无尿点。

国人本来对辩论的利弊,两千年前就有非常清醒的认识。《资治通鉴》里记载,平原君要邹衍跟著名的辩士公孙龙子辩一辩“白马非马”,结果邹衍回答:

“辩论是分别事物的品类,使各不相扰;列序事物不同的情况,使各不相乱。发挥意义,疏通宗旨,使人明白所说的事实和道理,而不以专门从事迷惑人为目的。因此,辩胜的不失去他的立场,辩败的也能获得所求的真知。像这样,还可以去辩论。否则,彼此以虚文互相伪辩,饰浮词去取信对方,立巧譬以转移论旨,把人引到迂远的境地,无法明了其真意,这样就违背了辩论的正解。纠缠纷乱,争论不休,最后停的获胜,如此是非混淆,有损于君子的行径,所以我不去做。”

(“夫辩者,别殊类使不相害,序异端使不相乱。抒意通指,明其所谓,使人与知焉,不务相迷也。故胜者不失其所守,不胜者得其所求。若是,故辩可为也。及至烦文以相假,饰辞以相惇,巧譬以相移,引人使不得及其意,如此害大道。夫缴纷争言而竞后息,不能无害君子,衍不为也。”)

辩论是需要学习的,没有逻辑、修辞、反应和理性的训练,辩论起来轻则以吵架结束,重则陷入力强者胜的丛林法则之中。而人类运用语言解决争端的能力,相当程度上决定着人类文明的高度。虽然两位女主播的对话多于辩论,但希望从这一次的碰撞中,能让人看到辩论的价值,而不是以谁胜谁负来简单粗暴地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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