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互联网法院
转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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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下午,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会长兼首席调解员罗伟雄、法律部主任张思琪与往常一样,步入了位于香港湾仔轩尼诗道守时商业大厦9楼办公室。据了解,他们即将与广州互联网法院携手,开启一次跨越粤港澳三地的在线解纷之旅。
广州餐厅发文称林俊杰来开演唱会?
林俊杰:没有,侵权了!
2019年3月21日,广州天河区天汇胡桃里餐厅在其认证的微信公众号“广州天河胡桃里”中于发布一篇文章《林俊杰专场音乐会∣都怪我,不该沉默时沉默,该勇敢时软弱》。广州天河区天汇胡桃里餐厅在上述广告文章中宣称,其经营的胡桃里音乐酒馆天河店于2019年3月23日举办“林俊杰主题音乐会”活动。
上述文章中包含有众多林俊杰照片,同时有广州天河区天汇胡桃里餐厅制作的“林俊杰主题音乐会”活动宣传海报,海报中包含林俊杰大幅肖像、举办活动地点、联系方式等信息。
2019年4月13日,广州市越秀区胡桃里餐厅在其认证的微信公众号“广州胡桃里289店”中发布一篇文章《289胡桃里 | 林俊杰音乐会向您发出邀请》。
广州市越秀区胡桃里餐厅在上述广告文章中宣称,其所经营的广州胡桃里音乐酒馆289店于2019年4月18日举办“林俊杰专场音乐会”活动,在上述广告中包含有众多林俊杰照片,同时附有其制作的“林俊杰专场音乐会”活动宣传海报,海报中包含原告大幅肖像、举办活动地点、联系方式等信息。
林俊杰认为,其系华语流行乐男歌手、词曲创作者、音乐制作人,其肖像及姓名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胡桃里餐厅未经允许擅自使用林俊杰的肖像进行商业宣传,涉嫌侵犯林俊杰的肖像权;胡桃里餐厅在活动中组合使用林俊杰的名字和肖像,使浏览者、消费者及林俊杰的歌迷误以为双方有商业合作关系,涉嫌侵犯林俊杰的姓名权。胡桃里餐厅应分别向林俊杰赔偿经济损失壹拾伍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壹拾万元;维权成本合理开支壹仟元整;并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向林俊杰公开赔礼道歉。
对于这样的案件广州互联网法院在昨日实现了粤港澳三地首次在线调解
司法“跨度”:
在线联动,解纷“双跨域”
互联网司法技术让线上协同解纷成为可能。此次调解,利用广州互联网法院搭建的粤港澳首个在线多元化解平台,整合区域内司法资源,实现了粤港澳三地“调解+审判”联动解纷。
平台为位于北京的原告代理律师,身处广州的胡桃里餐厅澳门藉经营者,与在香港主持调解的调解员提供线上互动磋商空间,真正实现跨法域调解、跨地域审判、跨语言止争。
此次案件纠纷委托罗伟雄、张思琪主持调解。香港作为国际争议解决中心,具有同时了解普通法及大陆法、国际专业人才众多等优势。该中心调解员超过1000名,其中处理国际案件的调解员约800名,处理内地个案的调解员约300名。
*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
“我非常高兴能饮到大湾区跨域调解的‘头啖汤’”,罗伟雄表示,“广州互联网法院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的先进技术与理念,将在未来发挥重要作用,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同广州互联网法院建立合作,将为共同解决大湾区法律纠纷案件及为跨国、跨境纠纷解决探索更多创新方案。”
*在线调解进行中
司法“速度”:
调审对接,纠纷无缝解决
广州互联网法院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着眼于互联网特有的“泛在性、通用型、低成本”等便民优势,依托各类调解组织,建立特邀调解员名册,引入香港、台湾、澳门三地调解员20余名。
该平台可根据当事人意愿,在诉前委派或诉中委托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后由主审法官依法审查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从而灵活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高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互联网法院通过该平台,与大湾区内调解组织跨域互动,将有效引导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网络纠纷,促进纠纷以便捷、经济的方式化解”,该院侯向磊副院长介绍到,“此次调解程序先行针对案件重要问题进行协调,调解员确认无争议事实与事项,帮助法官完成‘争点前端固定’”。
本案中,调解员就胡桃里餐厅使用林俊杰肖像进行营销的行为以及获利情况等进行了事实固定,双方就公开赔礼道歉问题协商一致,但对赔偿数额意见不一。调解结束后,经各方同意,随即进入庭审程序。法官根据委托调解过程中查清的事实和固定的证据快速裁判,实现“调得快、判得好”。
原告代理律师表示,“以往我承办类似的案件,起码需要跑3、4次法院,但这次在广互的体验到‘一次都不用跑’的独特解纷模式,让我近距离感受到‘互联网+司法’‘调解+判决’相融合的便利。”
司法“尺度”:
示范判决,实现类案类判
为妥善化解同类案件,广州互联网法院致力于培树“精深广细”的示范判决机制,以示范性判决对同类批量案件的诉讼程序、裁判结果和调解方案进行指引。
经审理查明,胡桃里餐厅在未获得林俊杰授权的情况下,将其本人的肖像、合成海报等用于经营性宣传,并在其实名认证的微信公众号上同步推送相关文章,可能会使不特定的受众基于对林俊杰的信任及喜爱参与餐厅活动,为胡桃里餐厅带来潜在的商业利益。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侵犯了林俊杰的姓名权、肖像权。法庭依法当庭宣判,判令两家胡桃里餐厅共赔偿林俊杰经济损失5.5万元。
“本案双方的主要争议是网络肖像权纠纷。之前,我们也处理过类似纠纷,比如台湾知名艺人‘林志玲同名面膜案’(☜点击回顾)判决。在本案中,我们将该案作为示范性判决,引导当事人进行调解”,主审法官冯立斌表示,“对于无法达成调解意向的诉讼请求,法庭综合考量林俊杰的知名度、胡桃里餐厅侵权情节、主观过错等因素,依法酌定两家胡桃里餐厅赔偿林俊杰经济损失。得益于示范判决的有效运用,一线法官可以类案裁判促进适法统一,提升审判效率。”
*法庭依法当庭宣判
司法“温度”:
周全考量,保障高效互动
此次案件当事人来自多地,如案涉被告越秀区胡桃里餐厅运营者是澳门居民,原告为新加坡公民林俊杰。纠纷由香港调解机构调解,广州法院裁判。考虑当事人均有使用粤语开庭的习惯,广互与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均选择熟悉粤语、普通话双语资深调解员与法官参与各自纠纷解决程序,保障双方当事人顺畅交流与高效互动。
多元化解平台具备在线认证、咨询、评估、调解、确认、在送达等功能,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纠纷解决全流程。法官团队入驻平台,根据方便经济、快捷高效原则引导当事人适宜方式解纷,平台提供诉讼转调解、调解转仲裁、调解转诉讼等人性化转换流程,最终让纠纷在在网络技术支持和智能辅助下“一站式”解决,实现“事不出网”。截至7月10日,该平台已累计收到智能咨询 6572 例,调解纠纷 3794 例。
*在线调解进行中
司法“智度”:
创新服务,践行司法为民
广州互联网法院坚持强化科技驱动,全面提升诉讼服务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此次调解与庭审活动全程5G保障,以超高清晰的音视频传输为纠纷快速解决保驾护航。其中,根据调解需要,平台内嵌背靠背调解对话定制化功能,为调解员及时了解各方诉求提供了单对单渠道。
同时,广州互联网法院近期推出的智慧司法服务便民终端也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本案中的被告当事人就是在广州马场路电信营业厅内的E法亭中,参与了本次诉讼全流程。
该院副院长田绘介绍到,“近期,广州互联网法院将在广州律师大厦、广州公法中心、广州大学城等6个地点投放E法亭,依托E法亭打造一公里范围内全流程在线便民司法‘服务圈’。下一步,我们还将计划与‘数字广东’合作开通粤省事司法专区,助力智慧政府、智慧司法、智慧城市一体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