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肚子饿,22岁青年在隔离令结束的半小时前擅自离家用餐,今早(4月29日)认罪后,被判罚款1500元(约4500令吉)。
据联早网报导,被告郑春贤(译音)被控一项触犯传染病法令第15(4)(b)条文罪名。
控状指他在上个月22日上午11时30分至中午12时,违反卫生部医药服务总监要他在家中隔离的命令。
被告郑春贤在隔离令结束前半小时,离家用餐,今早被判罚款1500新元。(联合早报档案照片)
控状显示,他接获的隔离命令,有效期是从3月19日至22日中午12时。
不过,他却在22日上午11时半,在隔离令结束30分钟前,擅自离开蔡厝港的住家。
庭上揭露,他当天未获得医药服务总监批准,出门到住家附近邻里购物中心去吃早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