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政府经常强调:我们不仅要照顾好这一代人,也要照顾我们的孩子,和孩子的孩子。这是我们必须坚守的核心价值观。全民共富是新加坡政府施政最大的考量之一,当中便包括贫困人口的后代会否遭遇阶层固化等问题。虽然国家的经济增长不可能为所有人带来益处,但新加坡政府注重经济发展造成的差异,尤其是容易受到经济变化影响的那部分人,强调政府的公共财政理念“是让老百姓觉得他们跟新加坡一起成长”。
新加坡建国以来都在“未雨绸缪”“居安思危”和“高瞻远瞩”的大原则下部署经济和社会建设,政府谨慎理财的治国风格,也一直贯彻到预算案的规划上。2020年财政预算案中,非常多的援助计划,帮助企业面对冠状病毒带来的冲击,并协助处于职业中期的职员,接受再培训,掌握新技能,找到新的工作,保持受雇能力。
企业所得税(CIT)回扣
政府将在2020课税年度为企业提供25%所得税回扣,帮助企业应付现金周转不灵的问题,最高为$15,000。这项措施总值约4亿元,预计所有缴税公司能从中受惠。
加强公司税制下的税收待遇
通过GIRO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公司在其财政年度末3个月内提交其预估应课税收入(ECI)时,可以自动享受另外两个月的无息分期付款,自动将分期付款计划再延长两个月,将适用于:
在2020年2月19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提交预估应课税收入(ECI)的公司;
在2020年2月19日之前提交预估应课税收入(ECI)并在2020年3月进行分期付款的公司。
不会调高消费税
消费税税率依然是7%,这是在检讨预期收入和开支,以及考虑到当前的经济状况而做出的决定。原定上调消费税至9%的计划不会在2021年生效,政府将评估宣布生效的适当时间。
ACRA(ACCOUNTING AND CORPORATE REGULATORY AUTHORITY)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是新加坡企业实体和公共会计的国家监管机构,所有新企业的注册都需要通过ACRA进行。公司注册后有义务遵守ACRA和新加坡税务局IRAS的法定要求。例如:
1、委任审计师
公司的董事必须于公司注册成立后的三个月内委任一名审计师,该审计师必须是根据新加坡《会计师法 2004》(新加坡法律第 2 章)登记的公共会计师。但是,满足公司法第205B或205C规定的豁免审计公司可以不需要委任审计师(见下文中的小型公司)。
2、小型公司豁免审计
符合《公司法》的特定规定的下列公司可豁免财务报表审计。然而,他们仍然需要编制符合《公司法》和新加坡财务报告准则的财务报表,一般称为“未经审核的报告”。
2014年公司法修订案引入了“小型公司”的概念以豁免这类小型公司的审计要求。新的豁免制度适用于2015年7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或财政年度晚于2015年7月1日的公司。
满足以下条件的公司都定义为“小型公司”,豁免于审计:
a)在有关财政年度,该公司属私人公司;并且
b)连续两个财政年度内,符合以下3项标准中至少2项
1、年总营业额少于1000万新元
2、总资产少于1000万新元
3、员工少于50人
属于集团一部分的公司,若要有资格豁免于审计:
a)公司必须符合小型公司资格;
b)整个集团必须是“小型集团”(“小型集团”在合并基础上也要同样满足“小型公司”定义中3项标准中至少2项)才可以达到审计豁免的要求。
我们想再次强调,豁免法定审计的公司仍需编制财务报表,报表内必须提供附注,董事会报告及董事声明,也必须符合新加坡财务报告准则。其次,某财政年度内符合豁免条件可免于审计,之后的财政年度如不符合豁免条件即要准备审计报告。
3、预估应课税收入(ECI)
《新加坡所得税法》第63条要求所有纳税人在公司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向新加坡税务局(IRAS)提交应课税收入预估值(ECI)。只有收入不超过500万新元的公司且ECI为零,可免于提交ECI表格。注:ECI的全称是Estimated Chargeable Income。
4、企业所得税申报表Form C和Form C-S
Form C和Form C-S是用来向税务局(IRAS)申报公司实际收入的表格,用于最终确认公司的实际应纳税额。公司必须确保正确填写表格,并完整,真实地描述公司的收入。即使公司蒙受了损失,仍然必须提交C-S / C表格。年收入在500万新元以下的公司填写Form C-S,其余的公司填写Form C。纸质文件申报需要在每年的11月30日之前提交,如果是通过网上电子申报则是每年的12月15号前提交。
税务申报表(包括ECI,C表格和CS表格)的电子申报是从2018年至2020年课税年度分阶段强制性实施,2020年起要求所有公司实施电子申报。
5、关联交易申报
税务局(IRAS)已从2018课税年度开始对公司实施新的关联方交易(“RPT”)报告要求。关联方交易报告向IRAS提供相关信息,以更好地评估公司的转让定价风险并改善公平交易价格的执行情况。因此,如果在相关课税年度的审计报告中披露的关联交易价值超过1500万新元,则公司必须填写一份《关联方交易报告表》(“RPT Form”)申报详细信息。这份表格应与表格C一起提交税务局。
众所周知,新加坡税收优势是企业家选择在新加坡设立公司的主要因素之一。新加坡是非全球性征税国家,无资本利得税,08年取消遗产税,免全球双重课税。企业所得税率是17%。新成立公司的首三年免税计划极具吸引力。同时每年政府推出新的企业援助计划或税收待遇,正如前文所述的2020年财政预算案。
自2005年引入了针对新成立公司的免税计划,2018年宣布将对该免税计划进行修订。这项变更将从2020课税年度开始生效,适用于所有根据该计划要求免税的合格公司。
更改后,符合资格的新公司(必须是新加坡税务居民,且至少有一位自然人股东至少持有10%的股份)将获得首三个连续课税年度的以下税收减免:
2020课税年度起:
•应课税收入的首10万新元可获得75%的免税额;和
•接下来的10万新元应课税收入可获得50%的免税额。
2019课税年度及之前:
•应课税收入的首10万新元可获得全额免税;和
•接下来的20万新元应课税收入可获得50%的免税额。
所有新加坡公司都可享受以下部分免税(已申请首三年免税计划的不适用):
2020课税年度起:
•应课税收入的首1万新元可获得75%的免税额;和
•接下来的19万新元应课税收入可获得50%的免税额。
2019课税年度及之前:
•应课税收入的首1万新元可获得75%的免税额;和
•接下来的29万新元应课税收入可获得50%的免税额。
提醒一下,只有符合资格的新加坡公司才可以享受相关免税计划,请提前做好必要的安排。
(本文由“TC Group Limited”原创首发,已授权转载,版权归“TC Group Limited”所有,转载自“TCGroup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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