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国土面积狭小,生态环境脆弱,亟须保护物种的多样性。新加坡执法部门专业性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社会公益组织积极协助国民树立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立法部门以严苛权威的法律法规维护其整体战略,三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建构起新加坡保护野生动物的整体战略,并发挥出积极作用。
强化专业监管力量,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新加坡作为一个小国,资源贫乏,大部分食物原材料都依赖于进口,来源于近180多个国家,为了实现对食品安全的全方位监管,新加坡曾设立农粮兽医局、国家环境局和卫生科学局,从国家宏观食品安全战略和微观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监管,以及从各机构职能出发,对进口食物从进口申报到最后进入厨房,实现全流程监管。监管的专业化与细致化,实现了将野生动物交易杜绝于国门之外。但随着网络的普及与交通通信手段技术的提升,野生动物交易逐渐呈现网络化和隐蔽化。在非洲和东南亚等国,由于法制和监管漏洞,一些珍稀野生动物被非法分子通过网络平台交易贩售,导致国际网络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居高不下。网络交易信息显示,从泰国起运一只野生动物到新加坡只要8小时,足可见便捷的交通运输和网络化对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形成巨大障碍。
甄别野生动物的种类与保护等级,是实现有效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的第一道关口,需要专业性的知识储备人才。为了更好地应对野生动物交易的隐蔽性,2019年进行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时,新加坡将原农粮局负责的非食用植物和动物的相关监管工作剥离出来,移交给国家公园局统一负责。国家公园局不仅负责全国公园绿地的规划、建设、管理,更担负起4个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的保护与管理,在培育和保护野生动植物方面成为该国最高权威机构。2019年4月,该机构联合海关一起破获全球史上最大穿山甲鳞甲走私案,起获近12.9吨穿山甲鳞片,从而打击了不法分子利用新加坡作为中转地走私野生动植物的犯罪企图。国家公园局也积极与东南亚其他国家海关缉私部门加强跨境执法合作,实现对走私野生动物交易货源地、中转地、交易地的全链条的专业精准打击。
社会公益组织协助国民树立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新加坡各种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不仅在政府执法部门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中发挥了智囊作用,更为帮助对国民普及保护野生动物知识起到了桥梁与纽带作用。
城市型国家新加坡,国土面积狭小,为了解决国民居住问题,新加坡政府在全国兴建组屋社区,无疑会压缩野生动物的生存空间,产生人与野生动物争领地的矛盾。为了让国民更好地了解与野生动物和谐生存之道,了解即将面临的居住环境。新加坡关爱动物研究协会发挥专业优势,从点滴的生活常识出发解释与野生动物和谐相处之道,尤其是在与野生动物遭遇后如何妥善寻求自保,而又不会伤及野生动物。所以在2019年曾发生多起组屋社区居民与野猪“偶遇”,但并没有出现两败俱伤的悲剧,只是擦肩而过的惊悚剧而已。同样作为野生动物保护的专业性公益组织,新加坡野生动物保育集团不仅致力于周边国家野生动物的培育与种群延续,成功实现15个濒危野生物种在新加坡的繁育。更积极走出新加坡本土,探索保护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和家园。正是在新加坡政府部门和专业性公益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就被认为已经在新加坡消失的水獭,在九十年代又重新出现在新加坡的自然公园,此后共计发现有近60多只野生水獭选择“定居”在新加坡。
在新加坡还有众多的野生动物保护公益组织,虽然它们并非是专业性权威公益组织,却在唤醒民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上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新加坡野生动物保护组织积极尝试,将国家公园改造成不同主题的野生动物保护课堂,参观者通过参观可以了解“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就隐藏在我们身边”“我们的欲望让野生动物迎来灭顶之灾”等主题教育,在潜移默化中树立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更有公益组织为了能让未来的新加坡公民树立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定期在不同的公园开展家庭日,让家长和小朋友一起在大自然中了解野生动物对于维护新加坡脆弱的生态系统的重要价值。例如在让小朋友痴迷的“保护野生动物游骑兵”等角色游戏,获胜的小朋友不仅能够获得炫酷的“游骑兵装备”,更在寓教于乐中掌握许多野生动物知识。
严刑峻法支撑保护野生动物国家整体战略。新加坡无疑是全球法律最为严苛的国家之一。在新加坡,几乎事无巨细都有法律法规可参照执行。严刑峻法之下,不仅可以通过树立法律权威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气焰,更为保护野生动物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武器支持。
一方面,新加坡积极参与国际保护野生动物的相关条约,并将条约中的内容直接适用国内司法裁判中。新加坡作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缔约国,对濒危野生动物走私保持零容忍,违法者一旦罪名成立可能面临50万新加坡元(约合人民币250万元)或两年监禁的严厉处罚。参与国际公约,为新加坡打击全球性的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提供了国际合作与情报交流机制。在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下,新加坡海关接连破获多起大型跨国非法野生动物走私案件,既为新加坡野生动物保护事业赢得了国际声誉,也切断了国际犯罪集团走私野生动物的交易链。
另一方面,新加坡业已形成保护野生动物的多元化国内法律体系,以《野生动物及鸟类法令》为主导,以及散见于其他法律法规中的保护野生动物条文,从而对国民建构起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红线”。譬如新加坡《野生动物及鸟类法令》就有一条“霸王条款”规定,“任何人都不得捕捉本地野生动物当做宠物进行饲养”,这一条就曾让许多喜好饲养宠物的新国民被处罚,而正是如此才更好地让新国民融入到新加坡的国家认同中,从而更自觉地树立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新加坡的法律更是以“细致入微”著称,简言之就是尽量减少兜底概括性的法律条款,而是细致地罗列,让国民不要想当然地以为自己没有触犯法律。在保护野生动物上,新加坡法律更详细地规定,“从国外输入到国内的蛇、蜥蜴、刺猬、猴子也不能当做宠物饲养”,有效避免了国民因不知法、不懂法而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