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515 公司简称:东风股份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上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黄晓佳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中6,185,727股系通过沪股通方式持有,已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期末持股数量中减少计算该部分股份,并将其归在黄晓佳先生名下。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在中美贸易摩擦以及全球经济形势波动加剧的背景下,国内经济运行整体保持平稳,经济基本面继续保持稳中向好的态势。虽然短期内承受一定的压力,但长期向好的总体趋势不会改变。而在国家层面,通过深化改革,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企业迸发出新一轮的活力。
2019年上半年,烟草行业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稳运行、优结构、育品牌、降库存、控成本、增税利等各项工作,烟标印刷包装行业虽然承受市场竞争加剧带来的经营压力,但行业内龙头企业通过有效发挥产业链及经营规模的整体优势,有望在行业内部结构升级的过程中迎来新一轮的发展机遇。
报告期内,公司在董事会及管理层的领导下,坚持“大包装与大消费产业双轮驱动发展”的战略方向,夯实业务板块的发展,优化内部资源配置,经营业绩整体保持平稳。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64,468.35万元,同比增长1.0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35,924.68万元,同比增长0.4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人民币35,609.67万元,同比增长3.34%。各业务板块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一)大包装产业经营情况
1.烟标印刷包装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自身在全产业链以及集团化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合理配置企业资源,烟标印刷包装主营业务保持稳定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烟标产品合计对外销售189万大箱,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132,922.58万元。
公司积极参与下游烟草客户组织的招投标工作,报告期内共完成对湖南中烟、广东中烟、贵州中烟等10家烟草客户合计20次的投标,累计中标产品规格55个。
在烟草创新产品方面,公司紧跟下游烟草行业发展趋势,于报告期内配套生产细支烟、中支烟、爆珠烟等烟标产品约18.60万大箱,同比增长24.06%。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开拓海外市场,实现烟标产品出口销售收入人民币2,686.98万元。截至目前,公司烟标产品出口地区包括香港、新加坡、印度尼西亚和纳米比亚等地区。
2.医药包装及其他包装业务
医药包装是大包装行业的细分领域,伴随着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我国医药产业近年来增长较快,已成为全球规模领先的新兴医药市场体,而包括关联审批审评在内相关制度的实施,也带动了我国医药包装行业的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出资人民币25,923.00万元收购千叶药包75%股权并于2019年4月25日完成股权交割,快速切入具备良好增长前景的医药包装行业,并通过产业链协同等优势为千叶药包的发展赋能,提升其经营效益。从并购日至本报告期末,千叶药包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499.3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502.80万元。
千叶药包作为国内医药包装行业的领先企业,具备良好的发展空间。收购千叶药包控股权有助于公司优化在医药包装市场的布局,丰富医药包装产品线,提供新的收入增长来源和利润贡献点,同时也是公司进一步夯实大包装产业板块的重要举措。公司也将逐步探索完善在医药包装细分领域内的业务布局,与大包装产业板块内现有的其他业务资源形成较好的协同效应,提升公司包装产业板块的整体规模及市场竞争力,加快推进“大包装与大消费产业双轮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
2019年上半年,公司医药包装及其他包装业务销售收入为人民币8,341.56万元(含千叶药包合并报表后的医药包装收入),营收规模快速增长。
3.PET基膜与功能膜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鑫瑞科技PET基膜业务在提高产能的同时逐步进行产品结构的转型升级,高亮膜、哑膜等差异化产品实现批量销售;基膜产品整体毛利率同比上升12.33%,合计实现对外销售4,148.90吨,销售收入人民币4,986.34万元。
公司目前功能膜产品主要包括窗膜和漆面保护膜两大类,并通过“能膜”、“SOV”两大品牌的渠道和公司自主渠道进行销售,经过前期的培育,品牌知名度和认可度不断提高。报告期内,公司功能膜产品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1,414.60万元,同比增长54.39%。
(二)大消费产业经营情况
1.乳制品业务
2019年上半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尼平河乳业围绕升级基础工程建设、加强产品研发创新两个方面开展经营工作,一方面通过改造升级基础生产设施,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费用;另一方面重点推进配方升级和新品研发,开发了“尼平河”品牌爱视奶、奶淇淋、香蕉及芒果风味奶等在内的创新品类,产品结构组合进一步优化,提升了“尼平河”品牌的市场竞争力。
国内市场方面,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峰佳品继续加强销售渠道建设及品牌推广,着力深耕线上线下渠道及新媒体社交平台渠道的建设,并进一步完善区域布局。目前国内市场乳制品业务线下合作渠道已覆盖OLE’、华润万家、沃尔玛、大润发、家乐福、欧尚、盒马鲜生等在内的诸多全国性及区域性销售系统,同时在京东、天猫、苏宁易购等主流线上渠道实现同步销售。报告期内,东峰佳品与湖南卫视旗下的芒果互娱平台达成战略合作,双方将共同围绕“芒果家族”等相关IP进行产品开发、运营、传播等方面的合作,目前已联合推出合作产品“尼平河”品牌爱视奶及芒果风味奶产品,强强联合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自有的“尼平河”品牌的知名度与影响力。
报告期内,公司乳制品业务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8,834.14万元,同比增长84.31%。
2.消费并购基金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与天图投资及相关方共同投资设立的消费并购基金持续拓展投资项目,其中中小微基金新增投资“三顿半”、“对焦”等项目,并对前期已投资的“茶颜悦色”项目进行新一轮的追加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成都基金累计对外投资约人民币2.63亿元,深圳基金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的“中小微基金”累计对外投资约人民币7.85亿元。
3.电子烟及新型烟草业务
公司联营企业绿馨电子是公司投资电子烟以及新型烟草制品等相关业务的实施主体及平台,报告期内,绿馨电子主要聚焦于低温加热不燃烧产品,其研发的系列产品主要销往国内及日本、韩国等国外市场,同时与印度、韩国客户开展了ODM合作开发业务。
报告期内,绿馨电子加快开拓海外新型烟草制品业务,其全资子公司绿新丰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在柬埔寨投资了SINO-JK TOBACCO(CAMBODIA)CO.,LTD,该项目主要生产低温加热不燃烧烟弹,未来产品将在海外合法地区合法销售,目前项目正在进行场地及设备改造。
报告期内,绿馨电子与云南绿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及云南喜科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共同出资设立云南麻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探索工业大麻花叶萃后基础材料运用于电子生物健康产品(包括工业大麻花叶基料衍生的发热不燃烧固体、液体电子雾化液、吸入式给药等方面)的市场机会,致力于应用工业大麻基料及提取物研究并开发下游产品及其他创新性应用。
(三)其他经营事项
1.技术研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合计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55项,以及软件著作权3项;共获得专利授权28项,其中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专利21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以及软件著作权授权3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共拥有授权专利266项,其中发明专利66项,实用新型专利181项,外观设计专利19项,并拥有软件著作权14项。
2.子公司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计拥有全资、控股子公司20家、参股公司9家,以及与天图投资及相关方共同发起设立的“成都天图天投东风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天图东峰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两个消费并购基金。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具体影响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五.41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