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之前的约10年时间里,智慧城市一直是各大洲多个特大城市、大城市关注的热点概念。在美国,约有三分之二的城市应用智慧城市技术。而我国近年来加快推动城市化进程,积极改善旧城格局与技术配套,打造高水平的新城,多个城市在智慧城市建设的国际排行中位于前列。从伦敦到新加坡,从里约热内卢到东京,从德里到开普敦,再到我国的杭州、深圳、上海、武汉、北京、成都等城市,都在展示自己的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水平。
新冠肺炎疫情出现以来的一年多时间里,智慧城市被认为有效增强了相关国家和地区、城市疫情防控的技术能力。
但这并不意味着智慧城市作为一个迄今仍在被积极推进的概念,就没有值得反思之处。加拿大社会学家、加拿大女王大学荣休教授文森特·莫斯可注意到,在欧美国家,智慧城市被描绘为技术和数据的,其目的在于“增进理解、控制和优化”,但事实上的实施却是加剧了城市中的不平等——也就是说,较多的公共资源和私有资源投入到智慧城市建设之中,但项目用途、效用都集中于部分市民而不具有普适性。在这个意义上,我国城市推进的智慧城市建设,就覆盖、包含了相当部分的民生服务项目,相比国外部分城市的建设侧重,对于民众而言更为友好。
文森特·莫斯可不无担忧地注意到,在美国为代表的部分国家,谷歌等科技巨头企业主导了相关城市的智慧城市建设,将之作为实验企业技术构想的园地,全面收集居民各类数据。虽然这些企业也会为居民使用智慧城市的服务提供优惠,但各类数据的运用,也主要用来改善这些企业的广告投放精准度,并作为数据资源用来与其他企业合作。某种意义上可以认为,欧美的一些城市因企业主导的智慧城市项目,原有的公共管理和服务逐渐空心化,渐趋于私人企业控制下的“私人城市”。很显然,在这样的城市中,就很难真正意义上出现与科技巨头抗衡的创业企业,智慧城市项目如果对民众切实利益造成伤害,后者也很难坚定地与之抗衡,难以有效维护自身权利和权益。
《数字世界的智慧城市》这本书的核心观点在于,智慧城市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当是服务于人、依托于人,是人使城市变得智慧。因此,智慧城市的技术应用目标,首先是帮助提高生活质量和城市居民的能力,而不是为了扩大企业的利润和权力。智慧城市共享数据,也保护隐私,智慧城市项目的数据收集及其决策算法需要受到公众监督。
智慧城市是更好的城市发展方向吗?
智慧城市这个概念起源于2009年由IBM提交的一份报告。IBM当时宣称智慧城市可以帮助城市打击犯罪、改善健康、克服交通拥堵、更好地应对事故、为企业和市民提供高速连接、改善水电气等市政服务的供应品质、为消费者和企业家提供更为有效的数据服务,等等。这些其实涵盖了多年来不同国家和地区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领域。
互联网观察家、科技资本而今仍在积极描绘下一步智慧城市的图景:通过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分析与先进的电信系统,真正意义上创造出智慧交通、智慧能源、智慧通信、智慧商业,乃至普适性的智慧生活。
正因为这个前景、图景如此美好,所以尽管物联网技术等新技术的投入,创造出相当高额的支出,但也被论证认为具有合理性。但纵观里约日内卢、纽约、新加坡、多伦多等城市的这方面实践,不难发现诸多技术的应用服务于控制,以及利润。
一方面,正如这些城市的批评人士所指出的那样,当地的市政当局过度依赖和盲目迷恋数据,热衷于对人、物和环境实施大规模监控。作为交换,科技企业在这其中获得了可观的数据资产。另一方面,在纽约等城市,以智慧城市为名开展的相关更新、改造,盲目追求新技术应用,追求城市视觉景观,追求住宅小区、商业建筑的大型化、新型化,而降低了对中低收入阶层居民的包容性,后者容身之处被迁移到了更为偏远之处。
这意味着,这些城市的智慧城市建设,受益者在目前主要是房地产商、科技企业和高收入阶层居民(更多的中低收入阶层居民被“清”出城区,加之城区监控的增多,交通拥堵及部分社会治安问题因而得到了“解决”)。
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认为,迪士尼1967年从美国佛罗里达州政府获得的建造迪士尼乐园许可,并获准在园区内行使政府职责,就已经开创了城市私有化运营的先例。在智慧城市建设浪潮中,亚马逊在美国西雅图、谷歌在加拿大多伦多、脸书在加州门洛帕克也同样“接管”了部分政府职责,共同做法都是将这些城市作为数字技术应用的“实验田”,大幅度、深层次地收集各类数据,城市运营开始依托于企业的广告收入而不再是纳税人税款,公共管理和服务走向了空心化。书中指出,上述企业的城市实验中,并不注重环境保护,对于组成公共基础设施的市政道路、雨水管和下水管系统的良好运行也重视不足,很显然,这样的城市其实在气候和环境变化等因素带来的挑战面前,将充满脆弱性。
智慧城市建设应回归人本导向
相较前述的美国和加拿大的有关城市,西班牙巴塞罗那在智慧城市建设中,注重市民参与,每项新技术的应用都会经过较为深入的市民讨论。并且,巴塞罗那积极扶持智慧城市建设中的本地企业,还通过专门立法确保智慧城市服务过程中收集的市民数据属于市民,而不是仅仅被企业在没有获得市民许可的情况下用来牟利。
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市政当局和企业合作率先开发了“公彼迎”,也就是基于市民、服务市民将盈利留给市民的、公益性的“爱彼迎”,让城市房屋短期租赁市场的运转变得更为有序、房东和租客的权利义务更为明确,也避免了数据外泄。而在韩国首尔,近年来一直在加速推动汽车共享、房间共享、图书共享等市民参与而推动实现的共享项目。
《数字世界的智慧城市》书中指出,从几十年前起,先是风靡“创意城市”的概念,再到而今依然被力挺的“智慧城市”,两者之间表现出明显的承继关系,都旨在描绘一个可观的、丰富的愿景——但在这其中,两个概念在应用过程中,都悄然丢失了服务于绝大多数市民的内核,而仅仅注重如何通过“创意”和“智慧(数字技术)”来推动增长。多家跨国公司及其智库合作伙伴也将私营城市为基调的解决方案,在全球许多地方推销。
那么,回归人本导向的智慧城市建设,应当具备、注重哪些原则呢?首先,要摆脱对于利润和控制的迷恋,要将智慧城市运转创造出的巨量数据的所有权留给市民,严格规范其使用,市政当局应用这些数据进行管理需要得到监督制约。
其次,要让智慧城市项目中的各个组成部分,都要服务于增进城市的宜居性,而不能仅仅成为新技术的“实验田”,新技术的应用只能便利而不能束缚市民尤其是儿童、老人、残疾人等群体。
第三,在将公共空间内的人员活动等过程更为充分的纳入数字监控和数据分析范畴的同时,要确保居民在私人空间内获得必要的隐私,把这项原则“融入你的数据架构、代码和政策中”。
第四,要注重相关数据的加密、备份,同时要增强演练和应急应对,谨防不法分子通过攻击智慧城市数据库造成公共服务、商业服务、交通秩序瘫痪,确保在各类极端情况下城市能够维持基本秩序。
第五,注重市民参与。智慧城市涉及到每一个人,不能仅仅由市政当局与企业家协商后就付诸实施或启动试点,应当对项目内容尤其是与市民利益相关的内容,开展广泛的社会讨论、对话、利益协商。
所评图书:
书名:《数字世界的智慧城市》
作者:(加)文森特·莫斯可
译者:徐偲骕
出版社: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