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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个“小官亿贪”搂钱猛于省部大老虎,外交部发言人点红通巨贪

7月9日,在外交部例行发布会上,有记者提及瑞典拒绝引渡“百名红通人员”第3号乔建军一事,外交部发言人耿爽回应称,希望瑞典政府和瑞典最高法院能够正视乔建军的犯罪事实,尽快将乔建军引渡回中国接受法律的制裁,不作犯罪分子的避罪天堂,维护公平正义和法治尊严。

乔建军原是中储粮河南周口直属仓库主任,经河南省检察机关查明,其骗取国家粮食款7亿多元,携款3亿多元外逃。在周口这样一个欠发达地区,一个小官贪污过亿元,引发社会关注。

而南都记者梳理发现,“小官巨贪”并不少见,不少人贪腐金额远高于省部级“大老虎”。尤以2018年被遣返回国的中国银行广东省开平支行原行长许超凡涉案金额最高,4.85亿美元,该案也被称为新中国最大的银行贪污案。此外,赃款多到烧坏4台点钞机的魏鹏远、涉案1.8亿元的“水官”马超群、“亿元股长”李华波等都因贪腐金额巨大而被冠以“小官巨贪”标签。

特点1:案发后外逃

外逃后惦记资产,潜回国内被抓

乔建军原是中储粮河南周口直属仓库主任,2011年11月,携款3亿多元外逃,后经河南省检察机关查明,乔建军与粮商勾结,让粮商销售粮库中的储备转换粮,或虚报“托市粮”收购数量,骗取国家粮食款7亿多元。2015年4月,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将其列为“百名红通人员”第3号。

“小官巨贪”案中,像乔建军这样案发后外逃的并不少。其中部分已被遣返,如中国银行广东省开平支行原行长许超凡、江西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

2018年被遣返回国的红通人员许超凡贪腐金额最大。其在上世纪90年代涉嫌贪污挪用资金4.85亿美元,按当时汇率折算合人民币40多亿元。2001年,他外逃美国,2003年被美方羁押,2009年在美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2018年7月11日,外逃美国17年的他被强制遣返回国。

李华波则在2011年因侵吞公款0.94亿元外逃,被冠以“亿元股长”称号。2015年5月9日,潜逃新加坡4年后,其被遣返回国。2017年1月,被判无期徒刑。

还有巨贪小官在外逃后仍惦记国内资产,悄悄溜回来的。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烈山社区原党委书记刘大伟,涉案金额超过1.5亿元。被调查后,闻风出逃美国。后潜回国内探听情况,在机场被警方抓获。

也有一些巨贪小官目前仍在逃,除了上述的乔建军外,还有“百名红通人员”33号桂林市依兰发展有限公司(原桂林地区物资发展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黄艳兰。

据桂林市人民检察院申请书:1993年至1998年,黄艳兰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财务规定,将发展总公司自有资金、向银行贷款、向其他单位借款(融资)共11.67亿元资产未纳入财务管理,并将其中4亿元转入发展总公司开立和控制的二级期货账户进行期货交易。后黄艳兰直接或指使他人从上述期货账户转出5.75亿元,其中5.29亿元未纳入公司财务管理。后用上述隐匿资金中的3000.35万元作为首付款,先后在上海市购买了52套房产。

2001年12月,黄艳兰逃亡美国、加拿大。2018年11月15日,黄艳兰贪污违法所得没收申请一案一审宣判,裁定没收其涉案房产和银行账户存款。2019年7月5日,该案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特点2:靠山吃山

“煤老虎”赃款多到烧坏点钞机

“水老虎”狂妄到不给钱不通水

梳理还发现,一些贪腐上亿元的小官都呈现出“靠山吃山”的特点,官小权大,依靠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比如因家中赃款多到烧坏4台点钞机而闻名的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其14年间贪污2.1亿元,另有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据媒体报道,魏鹏远被带走时家中发现上亿现金,执法人员从北京一家银行的分行调去16台点钞机清点,当场烧坏了4台。最终,他被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同样来自煤炭领域的处级贪官还有晋城市煤炭工业局(后改为晋城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赵晚畴。检察机关查明,赵晚畴家庭资产及支出超过人民币1.1亿元,其中有人民币约7879万元、美元40.6万元、欧元74.02万元、港币10.5万元以及部分手表、手机等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最终,其被判刑19年。

除了“煤老虎”,还有“水老虎”。作为“小官巨贪”代表的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原副调研员、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马超群此前也被媒体广泛报道。作为一名副处级干部,其手握当地城市水资源供应的大权,把本属于国家的水资源当作自己的聚宝盆,狂妄到“不给钱不通水,给少了就断水”。其家中被搜出现金1.2亿元、黄金37公斤、房产手续68套。今年5月27日至29日,马超群案开庭审理,择期宣判。

特点3:任职时间长

任总经理16年,多种手段腾挪国有资产

梳理还发现,“小官巨贪”案例中,不少官员都在某一岗位上任职时间较长。比如,乔建军在中储粮河南周口直属仓库主任一职上任职了23年,建立起“绝对权威”。“关键岗位上都是他的人,谁不听话,他就通过各种办法,把人家换掉。”

魏鹏远也长期在煤炭相关岗位工作,2000年至2014年先后担任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基础产业发展司煤炭处副处长、煤油处调研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煤炭处处长、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手握项目审批权。

此外,曾被外界称为“广州第一贪”的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原总经理张新华也在公司总经理这一位置上坐了16年。其通过低估资产、隐瞒债权、虚设债务等多种手段腾挪国有资产,贪污2.84亿元、受贿近亿元,最终被判死刑。如此巨额数字之下,张新华仍认为司法机关对于他犯下的事有些过于“小题大做”,自己罪不至死。

此外,被判死缓的边飞也先后在河北省魏县、永年、大名三地担任过县委书记,合计任职时长达8年半。其受贿金额高达1亿元。

特点4:村霸频现

把村变“自留地”,恐吓审查人员

“小官巨贪”案中,村官贪腐也不少。这些村官多涉黑涉恶,称霸一方。

比如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满族乡曙光村原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于福祥,其把曙光村当作自己的“自留地”和“独立王国”,目无法纪、大肆贪占公款,腐化堕落、极度奢靡,涉案金额达2亿多元。且横行乡里、欺压群众,被审查期间,还对抗组织审查,恐吓威胁执纪审查人员。

还有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烈山社区原党委书记刘大伟。1996年至2014年,其担任烈山区烈山镇烈山社区(烈山村)党委副书记、书记以及村办集体企业负责人等职务期间,伙同亲属及有关公职人员大肆侵吞村(居)集体资产,涉案金额超过1.5亿元。被立案调查后,刘大伟出逃美国。外逃期间,刘大伟遥控手下,谎称失火,将近200本会计账簿烧毁。2014年8月24日,他潜回国内,在合肥新桥机场被警方抓获。

此外,大型电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第六集《拍蝇惩贪》还曾提到西安市一个社区的居委会主任于凡,其利用社区拆迁改造项目为自己牟利,单笔受贿就达5000万,涉案总金额高达1.2亿元。

观察:“小官巨贪”的破解之道

梳理“小官巨贪”们的贪腐档案,让人感受最深的就是这些官员的低级别,与贪腐的天量金额形成的巨大反差。这些小官大多在县处级,甚至科级、股级,但在贪腐金额上,他们甚至比某些省部级大老虎还要狠。

为什么会出现“小官巨贪”这种现象?其实跟他们的级别低不无关系,正是因为级别低,关注度也不高,所以他们的贪腐行为往往比较隐蔽,有些小官悄无声息地一贪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最后累积成为巨贪。再者,这些小官虽然层级低,但都掌握着比较重要的极限,或握有重大项目的审批权,或在某些区域掌控着“生杀大权”。换言之,级别低但权力含金量高,这就为“小官巨贪”的养成提供了温床。

其次,这些小官虽然级别不高,但毫无例外都是所在行政区、单位、组织里的一把手,而且在所在区域浸淫多年。他们在所在的范围内,可以说是说一不二。换言之,他们在所在的范围内拥有绝对的权力,这种不受约束、不被监督的权力,在利益诱惑面前很容易堕入腐败。

如何治理“小官巨贪”?党中央已有明确的思路,反腐无禁区、肃纪全覆盖,“老虎苍蝇一起打”,尤其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敏感人物,要加强监督力度。最根本的还是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规范权力的运行,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反腐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