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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千岛之国”如何跨越空气污染这道坎

菲律宾位于亚洲东南部,由7100多个大小岛屿组成,素有“千岛之国”的称号,又因杂糅荟萃的多元文化而被誉为“千面之国”。

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一样,二战之后,菲律宾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发展上来,取得了辉煌的成绩,但同时也导致了环境质量的日趋恶化。特别是首都马尼拉地区的空气污染,一度达到了不可忍受的程度。

据《首都马尼拉地区大气质量研究》,1976年11月5日20-21时,在奎牙坡出现了一氧化碳的最高纪录,其浓度达36ppm。另据菲律宾国家污染控制委员会估计,1977年大马尼拉汽车每天排放到空气的污染物质中有一氧化碳411.2万公斤、碳氢化合物42.3万公斤、微粒1.3万公斤、氧化氮8.4万公斤、乙醛9300公斤、有机酸3700公斤,而大马尼拉800多家工厂每天也排放约100吨的空气污染物质。

除了大马尼拉以外,由汽车和工厂造成的空气污染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于其它一些城镇以及有工业活动的地方,如伊利甘市以及有糖业中心和水泥厂的西内格罗斯的一些城镇等。

煤发电厂也是造成空气污染的来源之一。1984年,菲律宾国家电力公司在八打雁建立的煤发电厂,使周围经常被黑烟笼罩。附近居民为避免烟尘污染,吃饭时甚至要钻到蚊帐里,呼吸道疾病患者也因此增多。

2004年,世界银行在对菲律宾的环境监督报告中指出,由于空气污染,菲律宾每年有2000条生命过早夭折,9000多人患上慢性支气管炎,用于治疗相关疾病的费用已达15亿美元。

面对日益严峻的形势,菲律宾政府不得不站出来,发动全民力量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1999年,菲律宾通过《清洁空气法案》,落实了一套以综合手段管理空气污染源的系统,并设立了一套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值(NAAQGV)。按照《清洁空气法案》的要求,需每三年开展一次排放清单调查。排放清单中的污染物包括颗粒物(PM)、硫氧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菲律宾环境管理局是排放清单的主要制定者,同时负责定期更新清单。

2000年,《清洁空气法实施细则》通过,细化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指导值、污染控制措施、空气质量管理信息系统、排放限额、许可管理、激励机制等。

2006年,为向利益相关方、监管者和公众提供可靠的排放测试结果,菲律宾环境与自然资源部颁布《委托第三方进行排放源测试指南》,对排放测试公司的资质提出严格要求,并指定技术委员会进行监督。

2009年,菲律宾率先颁布和实施东南亚第一部《气候变化法》,并于2010年完成“气候变化框架战略2010-2022”的制定,提出了适应和缓解气候变化的措施,例如提高能源利用率、使用可再生清洁能源、建设更为环保的交通系统等,这些措施对于改善空气质量亦有益。

除了制定法律法规外,菲律宾政府还采取了有力的监测措施。菲律宾各省市均设有空气质量监测站,截至到2011年,环境和自然资源部的空气质量监测站的监测网络覆盖15个大区,共设立63个监测站。除了由国家统一设立的监测站,怡朗、卡加延-德奥罗等一些城市还开展了独立的由城市内部资金或国际项目资助的空气质量监测活动。

与此同时,菲律宾政府非常重视环境教育和群众参与。1988年,菲律宾成立环境教育网络,并专门制定国家环境教育的行动计划,大力推进环境教育的开展。2008年,菲律宾颁布了《国家环境意识与教育法》,在亚洲成为继日本和韩国之后第三个颁布环境教育法的国家。此外,菲律宾还设立了专门的清洁空气月与环境意识月,希望通过提高民众的环保意识,自觉减少污染排放。

管窥菲律宾大气污染治理过程,从1999年出台《清洁空气法案》起,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管理措施和开发有效监测手段,空气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据全球用户贡献数据库numbeo发布的2017年国家安全指数报告,全面考核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空气安全等因素,菲律宾在东南亚排名第二,仅次于新加坡。2019年3月,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Greenpeace)的一份报告显示,11个菲律宾城市的空气质量在东南亚地区排名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