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进军俄罗斯仲裁市场

作者: 周广俊

来源:中俄法律网

俄罗斯《生意人报》于2019年4月4日发布消息称,俄罗斯联邦司法部下设的完善仲裁审理委员会当日召开会议并作出决定,为香港国际仲裁中心颁发常设仲裁机构许可证。由此,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成为第一个获得俄罗斯联邦政府批准的,获准在俄罗斯管理仲裁案件的国际知名仲裁机构。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秘书长Sarah Grimmer ( Сара Гриммер)出席了此次会议。

完善仲裁审理委员会主席、俄罗斯联邦司法部副部长杰尼斯·诺瓦克宣布,上述决议是以压倒性多数获得通过的,委员会成员有42人支持,只有2人反对。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是新《俄罗斯联邦仲裁法》自2016年9月1日生效以来第一家提出申请的外国仲裁机构。去年,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就曾经向俄罗斯联邦司法部提出过申请,完善仲裁审理委员会也在去年9月组织过传签表决,但由于没有达到法定多数,导致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没有获得许可证所必须的该委员会的建议函。

俄罗斯《生意人报》记者安娜·札妮娜去年就在报道中指出,虽然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暂时没有获得完善仲裁审理委员会的建议函,但假以时日,申请一定会获得该委员会的批准。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成立于1985年,至今已经审理了来自40个国家的1万以上的案件,但只有2件案件是俄罗斯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目前还有4件案件有俄罗斯当事人。

俄罗斯修法为外国仲裁机构开绿灯

2018年4月5日,俄罗斯联邦国家杜马一读通过《俄罗斯联邦仲裁法》修正案,简化外国仲裁机构进入俄罗斯仲裁市场的法律程序。

修改前的《俄罗斯联邦仲裁法》规定,常设仲裁机构必须在非营利性组织之下设立,而且必须取得俄罗斯联邦政府以政府令形式的授权审批。而根据修正案,俄罗斯联邦司法部获得授权,可以批准或拒绝外国仲裁机构获得《俄罗斯联邦仲裁法》规定的常设仲裁机构资质。

外国仲裁机构获得《俄罗斯联邦仲裁法》规定的常设仲裁机构资质,需要满足两个实质性条件:

1. 必须具有广泛认可的国际声誉,具体标准由俄罗斯联邦司法部根据其下设的完善仲裁审批委员会的建议确定;

2. 在俄罗斯开设分支机构或者设立法人,在法人之下根据俄罗斯法律设立外国常设仲裁机构(如果外国仲裁机构要管理俄罗斯的国内争议案件)。

据悉,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将不会受理俄罗斯当事人之间的俄罗斯国内争议案件,可能这也是获得审批的“条件”之一。

也就是说说,对于申请资质的外国仲裁机构而言,俄罗斯法律只规定了一个条件,就是必须享有广泛认可的国际信誉(широко признанная международная репутация)。

完善仲裁审批委员会对上述条件进行审核之后,会向俄罗斯联邦司法部出具建议,是否向外国仲裁机构授予常设仲裁机构资质,而司法部根据这一建议,在完善仲裁审批委员会会议之后15日内将外国仲裁机构列入外国仲裁机构名录之中,或者拒绝列入外国仲裁机构名录,并且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通知外国仲裁机构,后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按照新《俄罗斯联邦仲裁法》的规定,俄罗斯联邦司法部应当将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列入外国仲裁机构目录。目前暂时还没有这个目录,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应是该目录的第一家机构,预计很长时间之内也将是唯一的一家。

俄罗斯联邦司法部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双赢

对于俄罗斯联邦司法部而言,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进入俄罗斯市场的意义不同凡响。在新《俄罗斯联邦仲裁法》实施之后,俄罗斯联邦司法部一直“大门紧闭”,只批准了两家常设仲裁机构,加上之前的可以豁免审批的俄罗斯联邦工商会下设的两家常设仲裁机构,俄罗斯只有四家商事仲裁机构。因此,俄罗斯法律界对俄罗斯司法部的诟病颇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进入俄罗斯之后,俄罗斯联邦司法部可以骄傲地宣布,我们的仲裁制度改革是成功的,市场是开放的,世界闻名的香港国际仲裁中心都来俄罗斯搞仲裁啦!

在获得俄罗斯颁发的许可证之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将捷足先登,获得向俄罗斯推广香港仲裁的大好机会。在目前俄罗斯仲裁由于制裁原因也在向东转的这一大背景之下,香港和新加坡一直是俄罗斯法律界两个优先选择的仲裁地,竞争激烈,获得俄罗斯司法部的批准无疑让香港多得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