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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农信联社原书记受审:包养情妇受贿2700余万 插手买楼造成1.4亿损失

来源:和讯银行

2019年初,云南卫视播出反腐系列专题片《激浊扬清在云南》,在这部专题片中,公开了西南林业大学原校长蒋兆岗落网后的镜头。

公开资料显示,蒋兆岗,男,1964年9月生,历任云南财经大学副校长、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西南林业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等职务。2019年1月,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蒋兆岗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300万元。

4月24日,和讯银行从裁判文书网获悉了蒋兆岗的一审判决书,其更多犯罪细节首次公之于众。

受贿2700余万 滥用职权造成1.4亿损失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6年间,被告人蒋兆岗利用职务便利或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办理贷款、企业融资、承揽工程项目、购买办公楼、干部提拔调整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谋求利益,收受或索取他人巨额财物,并通过其妻子徐某、情妇龚某和龚某的母亲收受或索取他人巨额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709.7118万元。

另外,2013年至2016年间,被告人蒋兆岗在担任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期间,违反有关政策、法律规定,在曲靖市农某社审批获得立项和投资批复的情况下,擅自决定由曲靖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李某8与云南皓诚世纪实业有限公司闫某签订《云南省农信社科技中心灾害备份中心暨曲靖联社综合业务楼定向开发购买合同》。

根据云南云审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蒋兆岗严重违反规定超越集体决策权限,个人主导项目启动、个人确定实施该项目的定向购买开发商、个人要求曲靖市联社支付项目款项1.47亿元,导致该项目发生重大经济损失。

该项目于2015年7月停工至今,项目用地已被申请司法强制执行,造成曲靖联社共计人民币1.47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新加坡包养情妇

2018年11月7日出版的《中国纪检监察报》披露,2010年初,时任省政府副秘书长的蒋兆岗,在与朋友聚餐过程中,认识了未婚女性龚某,此后两人迅速发展为情人关系。为了满足包养情人的需要,蒋兆岗四处敛财。同时,为掩人耳目,他萌生了让龚某出境“躲风头”的想法。于是,他在利益输送人闫某的面前表露出想在新加坡买房的意愿。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闫某为他在新加坡购置价值300多万新加坡元的房产,并由其情妇龚某居住。为此,蒋兆岗利用职权便利,先后多次为闫某在承揽工程、贷款、出售办公楼等方面提供帮助。

在披露的判决书中,据闫某证实:蒋兆岗为其提供帮助:一是2007年的大学城云大教职工住宿区的建设中给予支持与协调;二是2013年,中原集团公司通过蒋兆岗帮助协调,从盘龙区联社贷款3.5亿元人民币用于项目建设;三是通过蒋兆岗帮助协调,五华区联社购买了其公司开发的昆明“置地广场”写字楼作为办公楼;四是省农信社灾害备份中心暨曲靖市联社办公楼的购建项目中得到蒋兆岗帮助和关照。

2018年5月9日,云南省监委决定对蒋兆岗进行监察调查。得知消息后,他开始潜逃。2018年5月11日,云南省公安厅对蒋兆岗发出A级通缉令。因此他也被网友戏称为“落跑校长”。20天后,蒋兆岗被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蒋兆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办理贷款、企业融资、承揽工程项目、购买办公楼、干部提拔调整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2709.7118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受贿罪;蒋兆岗身为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造成集体企业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依法应予惩处,并数罪并罚。

云南农信联社窝案

据和讯银行了解,蒋兆岗被捕与云南农信社一起“窝案”有着莫大联系。

云南农信联社有三位正职领导,分别是党委书记、理事长和主任。在2011年2月此后一段期间,三位“一把手”分别是:党委书记蒋兆岗、理事长万仁礼、主任罗敏。

2015年7月,云南省农信社党委副书记、主任罗敏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8年1月,昆明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罗敏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半,并处罚金350万元。)

2017年6月,云南省农信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万仁礼涉嫌严重违纪被组织审查;2018年4月,红河州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万仁礼提起公诉。检方指控,他先后利用担任省农信联社副主任、主任、理事长、党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业务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2018年4月,云南省农信社党委委员、副主任施增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