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向青岛海关所属菏泽海关申报出库一批12万吨原油,这批原油是由企业进口的两批不同品质原油在保税监管场所内按照一定配比进行混兑而成的,可以直接满足企业生产需求。
保税原油混兑,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保税原油在保税监管场所内进行物理混兑调和,以满足企业生产加工要求。保税原油混兑是青岛海关在全国范围内首创的业务新模式,作为山东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举措,已获海关总署备案,其中涉及保税物流管控、原产地认定、完税价格审定等多项海关监管制度的集成创新。
据了解,山东是我国地方炼油企业最集中、地炼产能最大的省份。以前,我国地炼企业使用的是在马来西亚、新加坡混兑的原油。由于国外混兑原油的加工成本高,换船中转等运费也高,导致地炼企业混兑调和原油的购买价格居高不下,原料成本高,降低了我国原油炼化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据青岛海关深入辖区地炼企业广泛调研了解,开展保税原油混兑业务可降低企业采购成本约2.2元/吨,原油贸易商效益可提高约20元/吨。
青岛海关厘清企业需求,创新监管举措,提供针对性纳税服务,积极助力企业享受政策红利。自2020年初,青岛海关首创保税原油混兑业务新模式落地实施以来,在全面梳理法律法规基础上,该关加大对企业的宣传力度,确保企业享受改革创新政策的红利,为国内原油炼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带动油品贸易、金融、航运等一体化全程物流供应链发展。
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是山东省内最大的地炼企业。今年以来,青岛海关以服务属地纳税企业为抓手,复制推广保税原油混兑政策,推动保税原油混兑业务在山东润泽公用型保税仓库落地,针对企业贸易实际“量身定制”保税原油混兑业务税收规范服务方案,为企业提前做好税收规划并确保通关效率。
“保税原油混兑不仅满足了公司生产中对原油原料的个性化需求,还大大减轻了资金压力。”公司采购处处长张楠介绍说,按照公司今年进口量测算,该政策可以节约进口直接成本1700多万元。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2个月,青岛海关共监管进口保税混兑原油136万吨,已超过去年全年保税混兑原油进口量。截至目前,青岛海关保税原油混兑业务已在辖区黄岛、烟台、菏泽等多个海关通关现场推广,下一步该关将继续推广扩大保税原油混兑业务规模,以创新驱动外贸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孙源泽 通讯员 刘培海 张印栋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