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在一个寺庙里面有几个和尚,一个是主持,他们都是得道高僧,具有很高的道德操守。他们每天参禅礼佛,日子一天天和谐融洽,他们感觉很快乐。
然而,有一件事情让他们很头疼,就是每天进餐时的分粥问题,由于寺庙香火平淡,因此,伙食并不是充足,难免有些吃不饱,因此,大伙都很在乎自己碗里的粥的多少。
那怎么分粥呢?他们尝试过如下几种方法:
第一种方法:选举制。他们参考欧美制度,7人经过商议,决定选一个人出来,专门负责分粥。主持因为平时最受大家敬重,大家都认为他能够做到公平分粥,于是一致选他作为分粥负责人。但是,不久大家发现,主持每次为自己分的粥都是最多的。另外,大家还发现,那个和主持关系最好的人每次也分的很多,于是,很多人开始去巴结贿赂主持,搞得寺庙乌烟瘴气。于是又通过投票改选几次,但每一次,主持分粥人的碗里粥都是最多的,腐败问题也一直无法彻底革除。
第二种方法:轮流制。既然选举专人分粥不行,干脆就大家轮流坐庄吧,每人一天,每个人都有给自己多分粥的机会。即使有人想贿赂分粥负责人,由于轮流坐庄,每天得贿赂不同的人,成本高出了很多。
经过实践,大家发现,现在每个人只能在自己负责分粥的那天才能吃饱,其他六个人都只能忍饥挨饿。
第三种方法:高薪养廉制。他们参考新加坡制度,决定给予分粥人优厚待遇,让他吃得饱饱的,同时,加大贪污贿赂成本,这样,他就不愿不敢去贪污贿赂了。
但是,事后其他人发现,这样做的成本太高了,一方面,粥本来就少,分粥人一个人分走了很大一份,其他人就少了,另外,他们还是发现,分粥人还是存在厚此薄彼的情况,但是苦于没有证据,无可奈何。
第四种方法:监督制:7个和尚再次开会讨论。这一次,他们决定建立一个分粥委员会和一个监督委员会,目的在于形成一个完善的监督和制约体制。
但是,实践一段时间后发现,一方面,这个做法太低效了,每次分粥,由于监督委员会常提出多种议案并时不时监督检查,等分粥完毕时,粥都凉了。另一方面,大家发现,监督委员会的委员,每次分到的粥都比较多,这显然也是一种腐败,但谁来监督监督人呢?设立公众监督委员会?这样效果会更加低效。大家哪还有时间参禅礼佛?
经过这四种实践之后,他们已经焦头烂额,这时一个年龄最小的和尚说:“我看过罗尔斯的《正义论》,实际上,最公平最高效的方法还是轮流坐庄,但是,分粥的那个人要最后一个领粥。”
大家认为,这个制度也太简单了吧,但是苦于想不出其他更好的办法,只好试一试。令人惊奇的是,在这个新制度下,7只碗里的粥每次都是一样多。因为,在这个分配机制下,每个负责分粥的人知道,如果7只碗里的粥分量不同,因为他最后领,他肯定确定无疑只能拿到那份最少的。
这就是有力量的制度,制度的力量不在于强制,而在于对被执行者的利益拉动。
那么,如何设计出既公平有高效的制度实现对被执行者利益的拉动呢?如何判断制度的好坏呢?其中需要遵循哪些基本原则呢?通过什么方法才能实现呢?且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