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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纷投诉调解无果怎么办?建议选择仲裁来帮忙

随着国民生活物质水平的提高,外出旅游已经成为国人一种十分普遍的消费方式。旅游时,最怕遇到的事情是,欢欢喜喜去旅游,结果途中发生各种不愉快,影响了整个旅游的情绪。

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当前旅游投诉调解工作面临投诉量持续增长、游客诉求多元化、调解难度不断增强、调解成功率降低、诉讼周期较长等困境。

为持续推进旅游投诉处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提升旅游投诉处理效率,切实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近日,文化和旅游部与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确定旅游投诉调解与仲裁衔接试点城市的通知》,确定19个省(区)34个城市为旅游投诉调解与仲裁衔接试点城市,其中,广西有三个城市上榜,分别为北海市、南宁市、桂林市。

试点搭建专门的旅游投诉纠纷仲裁平台,建立旅游投诉调解与仲裁衔接工作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旅游投诉调解与仲裁衔接能够大幅提升旅游投诉调解工作的效率和权威。在仲裁机制下,旅游投诉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意见后,通过仲裁文书确认法律效力,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解决当前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调解意见书执行力弱,不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问题。另外,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具有深厚全面的法律专业知识,可以有效将法律专业知识和行业知识融入旅游投诉纠纷处理,能够有效提高旅游投诉的依法调解能力,进而提升旅游投诉纠纷化解的满意度和成功率

二是旅游投诉调解与仲裁衔接可以避免诉讼时间和费用成本高的问题。仲裁与诉讼相比,具有便捷高效、时间和金钱成本较低等特点,更适于解决日趋复杂的标的额较小的旅游投诉纠纷。仲裁实行“一裁终局”、没有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的限制,适合旅游投诉纠纷区域跨度大的特点。

三是有利于拓宽旅游投诉纠纷的受理范围。不仅传统的旅游者与旅游企业的纠纷能够得到解决,旅游企业之间的经济纠纷也可以纳入投诉纠纷受理范围。还可以将跨国旅游投诉纠纷纳入受理范围。

目前,南宁仲裁委员会、北海仲裁委员会、桂林仲裁委员会均是 广西区内较为发达的仲裁机构,三家仲裁机构的仲裁法律服务范围和数量占全区仲裁业务百分之七八十以上。在目前广西旅游最为发达的南宁市、北海市、桂林市作为旅游投诉调解与仲裁衔接试点城市,有利于充分利用广西仲裁机构的优势化解旅游投诉纠纷,为营造全区良好的旅游环境建立机制体制,同时,也有利于拓宽仲裁机构仲裁法律服务范围,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仲裁法治力量。

南宁仲裁委员会简介

南宁仲裁委员会是南宁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于1996年依法组建成立的仲裁机构,其职责是以仲裁的方式依法、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以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自成立以来,南宁仲裁委员会公平、公正、高效地解决了近万件经济纠纷,案件涉及房地产交易、建设工程施工、商品买卖、股权转让、金融、交通运输、物业管理、加工承揽等领域。案件当事人涉及国内多个省市包括香港、台湾地区,以及加拿大等国家,仲裁案件质量和服务工作得到当事人和法律同行的认可和好评,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2009年,南宁仲裁委员会在广西率先成立了专门解决平等主体的建设工程造价类纠纷的南宁仲裁委员会建设仲裁中心。南宁仲裁委员会建设仲裁中心专门负责仲裁平等主体之间建设工程造价类纠纷。

2010年,南宁仲裁委员会在南宁市工商业联合会成立了南宁仲裁委员会工商联仲裁中心,专门负责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中宣传推广仲裁制度。

2018年1月,成立南宁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院,专业解决金融仲裁案件。

2018年3月,成立南宁仲裁委员会青秀区人民法院工作站。向当事人提供咨询服务,引导、指导当事人为快速解决合同纷争,在诉讼之外寻求仲裁等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商事合同纠纷。

2018年8月,成立“金融仲裁业务推广中心”。主要职责是为金融借贷合同当事人提供仲裁法律咨询,宣传推广仲裁法律制度,引导当事人选择仲裁方式解决借贷纠纷。

2020年7月,成立了南宁国际仲裁院,专业开展国际商事仲裁工作。

南宁仲裁委员会目前共聘任了548名仲裁员,组建了一支由法律、金融、建筑、房地产、经贸、科技等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的仲裁员队伍。仲裁员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道德素质,为公正、廉洁、高效地仲裁各类案件提供了保障。


北海仲裁委员会简介

北海仲裁委员会/北海国际仲裁院(简称北海仲裁)设立于2003年1月15日,是专门为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

北海仲裁主要受理银行信贷、互联网金融、投融资、民间借贷、证券保险、经济贸易、房地产、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等案件。

北海仲裁聘任来自于全国以及世界各地的两千多名各领域专家作为仲裁员,组建了一支涉及经济贸易、法律、金融、国际、海商、房地产等诸多行业的高素质仲裁员队伍。

北海仲裁本着“立足北海、面向东盟、服务全国、走向世界”的发展理念,成立了道路交通、海事、金融、矿业、知识产权等专业仲裁分支机构,并在新加坡设立北海亚洲国际仲裁中心,在越南河内设立北海仲裁联络处等,竭力为仲裁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仲裁法律服务。2018年—2019年北海仲裁受理案件147284件,标的额192亿元。

桂林仲裁委员会简介

桂林仲裁委员会成立于1996年,是桂林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组建的桂林市唯一的民商事仲裁机构,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以仲裁的方式公正、及时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第五届桂林仲裁委员会届期五年,自2018年4月28日至2023年4月27日。桂林仲裁委员会下设仲裁员纪律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仲裁员资格审查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为桂林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主管部门为桂林市司法局,具体负责受理仲裁案件等程序性工作,现有工作人员7名。

桂林仲裁委员会现聘来自全国各地的法律、经济贸易领域的知名专家、教授、资深律师、退休法官等专业人士219名担任仲裁员,高素质的仲裁员队伍为公正、高效、廉洁的仲裁各类案件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