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我的妹妹罗霈颖④| 英文文法一匹白马

一、以英文剪碎“梦魇时代”

一颗明亮的新星初升时叫罗碧玲,后来更名罗霈颖

1980年代,二十出头的妹妹,开始在台湾演艺圈活跃出道,除了在电影、电视剧、节目主持、歌唱舞蹈……有所表现之外,还有一个十分特殊的封号“台北甜心”,被公认是少数英语特别流利的青年女艺人,有如一位侧骑白马的国际亲善天使,从世界运动场的彼端,跳跃而来。

台北许多有关国际影艺交流项目,常请妹妹出面接待、主持,甚至专访。连当年的“行政院新闻局”,也不时邀请她参加相关涉外活动。当然,她事忙时,许多十万火急的专访问题设计,都临时委托我捉刀,多半务求在三十分钟内交卷。我常常放下手边急事,立刻打字交稿,妹妹的最速件,耽误不得。不过,为应对临场的千变万化,她总能随机应变,灵活调整增减我的文字稿,力求达到最佳效果,从不胶柱鼓瑟,照稿死背。

她频频上电视秀英文,最后弄得,居然有人想要商借她的名号,开设英语补习班,以广招徕。

妹妹之所以能在镜头前,把口头英语,锻炼得有模有样,字正腔圆,自然流利,背后确实经历过一番曲折的努力。

1970到1980年代,是台湾高中生的“联考梦魇时代”,也是台北车站附近南阳补教街的全盛时代。当时,大专院校数量稀少,“大专联考”录取率奇低,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学子,挤不进大学窄门。许多有特殊才能的诗人及艺术家,因为时不我予,纷纷落榜,无法进入大学。例如我认识的天才画家如蔡志忠(1948-),邱亚才(1949-2013),于彭(1955-2014),郑在东(1953-)……还有诗人张志雄(1953-2005),都是例子。

哪里像今天,大专院校泛滥,录取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以上,即使考生对试题一窍不通,趴在桌子上睡大觉,不多时,铃声一响,南柯一梦,居然发现,自己已经是大学生了。

1980年代中期的一个夏日,午后大雨初晴,我到深坑探访裁缝出身的邱亚才,他一手拿剪刀,一手托画布,背靠窗外喧哗的溪水声,怏怏表示,对没机会念大学,特别遗憾。

我摇摇头,提出不同的看法,建议说,中国文学方面,只要熟读司马迁的《史记》,外国文学则精读莎士比亚的三十八部剧本及一部十四行诗,朱生豪或梁实秋的译本皆可,能跟古今中外的大天才一起做朋友,比读大学强多了,而且永不吃亏;重点是,开始要咬一咬牙,努力啃将进去,四年专精下来,保证比读任何名校都强。果然,他日后画笔与文笔并进,油彩画之余,还听我劝,尝试以书法之笔画水墨人物;此外,他辛勤写作不辍,连出数书,得过著名的小说奖。

我的弟弟、妹妹,考大学时,正好遇上“联考梦魇时代”,遂与窄门绝缘。然而,没上大学并没有阻碍他们走上人生胜利组的道路。弟弟经过一阵在南阳街的曲折奋斗,服完兵役后,半工半读,进了辅仁大学会计系夜间部,最后如愿以偿,留学美国,拿到会计硕士学位。他只身跑到加州,日夜努力打拼,终于顺利当上洛杉矶连锁医院的财务总监(controller),在几个连锁大医院之间,玩起了被高薪挖角,来回跳槽的游戏。

在淡水基督书院读书时期的罗霈颖

妹妹则不然,她虽联考落榜,但英文却取得八十以上高分。当机立断,她听从我的建议,进入淡水基督书院英文主修,决心把英文学好,以便面对正在快速国际化的台湾,有所施展。该书院于1959年由美国在华宣教士所创办,是一所四年制的博雅大学,该院的英文名称Christ's College为蒋宋美龄女士所定,教师多半来自美国,形成良好的美语学习环境。

无巧不巧,1982年《拒绝联考的小子》一书被改编成电影《台北甜心》,妹妹顶着“最佳演技新星”的光环,任第二女主角,亲自现身说法,演义她的考前补习生活,联招落榜经验。

我们兄妹三人,因为母亲喜欢歌唱玩笑的关系,语文能力都不错;尤其是发音,从小随着妈妈,习唱各种方言儿歌,大玩舌头花样,加上全家都喜欢听相声,各种发音一听就会,南腔北调一学就像,常常私下模仿(impersonation)亲戚邻居朋友同学、社会各类贵贱人物,夸张滑稽,搞笑取乐。

上大学后,我每天清早,在男生宿舍盥洗室中,听到念西班牙文系的,手执漱口杯,口含漱口水,仰着鸡脖子,在那里千辛万苦地咯/喽/咯/喽,以恨不得咬断舌头的决心,练习卷舌、弹舌、抖音。让人见状,不免扬眉微哂,觉得十分同情。因为像《凤阳花鼓》“得儿飘得儿飘得儿飘得儿飘飘一得儿飘飘飘一飘”之类的大舌颤音,我们家小孩,四五岁时就会了。有了灵活的舌头,学习法语、德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甚至俄语,都相对轻松许多。由此可见,母亲语言习性的示范诱导及发音复杂的母语训练,在幼儿语言能力发展上,扮演相当重要的地位。

任教于师范大学英语系所的我,在妹妹上初高中时,从来没想到要过问她的英文。现在看到她,呆呆瞪着发榜名单,面对人生第一次重大挫折,不禁想在她的强项英文上,跟她聊聊我的心得,为她加油打气,并暗示她今后努力的方向。

二、把英文变成一匹白马

关于中国人学英文,我始终服膺语言学者的研究结论,那就是从初中一年级开始。那些主张从小学,甚至从幼儿园就开始的说法,都是徒劳无功的浪费。因为无论如何,在中国语文环境中学习外文,都是属于“第二语言研习得”(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 ,必须“知性地”从“文法规则”与“思考模式”双管齐下,方能奏功。

以学英文而言,学者必须将中文与英文的基本“文法规则”与“思考模式”比较异同,形成框架式的“中英对照组”,相互参考学习,方能获得真正的自修能力,从而不断进步,不断深入。简而言之,无论学习任何学问事务,“对照组”学习法,都不失为有效窍门。

过去几十年来,台湾上下耗费巨大的财力物力时间,学习英文,从幼儿园到小学、中学、大学到成人补习班,几乎把学英文弄成了一种休闲活动,怎么学也学不会,更学不好,仍然继续埋头蠢学笨考,毫无反省能力。

大家学来学去,结果把全民的英文程度,学到在亚洲敬陪末座,落后新加坡、南韩及中国大陆,在全球也位居中间偏后,而且还每下愈况。以台北市为例,其英语程度不仅输给吉隆坡、首尔、上海、釜山、东京和北京,甚至也输给河内、胡志明市和雅加达。几任在欧美得过博士学位的“总统”,英文开口常出错,听力侧耳常误解,甚至学位论文的写作,也错误不断,公开出丑,腾笑国际。这教那些终身勤恳,严谨从事英语教学的人,情何以堪。

一般人学习英语,成效之所以不彰,是因为其学习模式是属于“垃圾桶式”的,那就是不断向桶内丢新学的东西,新的迅速掩盖旧的,最下层的早已发臭发烂,消逝无踪。等到要用时,便在桶中一阵乱掏,偶尔掏对了,不知道为什么对;错了,也不知错在哪。花了那么多时间金钱,英文老是不上不下,原地打转,真是冤哉枉也!

学习语言,或任何科门,最好采取“书架式”学习模式,重点不仅要确定已知的“习得”(acquired)知识在哪,更要确定架上还有哪些空位,可以随时恰当补充新知,一旦遇到急用,反手探索即得。这样学习,多一天是一天,多一字是一字,可以通过不断的累积,持续精进不辍。

为了配合以“图像记忆”见长的中文思考模式,我为英文、中文设计了“白马书架”与“长蛇书架”两个学习模型,形成语文学习对照组。

大多数人,在学英文时,必定学过厚厚一册英文文法,然而大部分人,多半都是随学随忘,只依稀记得一些考题陷阱,在答题时可以勉强应付,至于文法大纲细目究竟如何,则往往混淆成泥,毫无头绪可言;这就是一般高中生所“习得”的“考试英文”,除了用于考试,其他一无是处。

为了使中国学生对抽象的“英文文法”,有个较易记忆的清晰形象,我将之比喻成“一匹白马”。

凡是看过“马”的人,哪怕只有一次,必定能分清马耳、马首、马鬃;马背、马腹、马屁;马脚、马蹄、马尾等,三大部分,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位置,终生难忘。没有人会说,很久没有看到“马”,有点记不清马长什么样子了。

如果我们把全部英文文法大纲,附会到这匹马的身上,读者也就可一眼记住“英文文法”的全部内容,不再觉得恍兮乎兮,无法捉摸。至于学得“考试英文”的人,心中的那匹白马,多半是这个样子:马耳长在马屁上,马蹄长在马头上,马尾长在马肚上,整个是怪兽一头。

英文文法看似复杂,说穿了只是一个“简单句”(simple sentence),便可囊括一切,其他所有的集合句、复合句与集合复合句,都是由简单句,综合变化而来。

英文是以“动词”为“主要表意媒介”的语言。因此“动词”变化最多,有“时式”(tense时间样式):现在式、过去式、未来式;有“时态”(aspect时间状态):现在式、进行式、完成式等,只要掌握“动词”就可掌握英文。而简单句的核心,就是“动词”。英文动词有四种:“be动词”“及物动词”“不及物动词”“连缀动词”(linking verb),因此简单句也就有四种。掌握四种简单句的各种变化,也就掌握了英文。

如果简单句的外型是一匹白马,那“主词”是“马首”,“动词”就是马腹中的“心脏”,其他的“受词或补语”,就是“马脚、马蹄或马尾”。下面四个简单句及其各种变化,基本上概括了英文文法的全部主要内容:

“be动词”:I am a girl.(一匹只有一脚悬空的马)

“不及物动词”:I look.(一匹只有一脚悬空的马)

“及物动词”:I look you. (一匹只有一脚着地的马)

“连缀动词”: I look happy. (一匹只有一只悬空假脚的马)

英文既然是以“动词”为主要“表意”手段,那“动词”的词性变了,意思也跟着变。例如look当“不及物动词”用,意思是“看”;当“及物动词”,意思是“使眼色”“眨眼示意”;当“连缀动词”则成了“看起来如何如何”。

“主词马首”配上“be动词心脏”,连着一只悬空的马蹄;“主词马首”配上“不及物动词心脏”连着另一只悬空的马蹄;“主词马首”配上“及物动词心脏”要连着一只着地的马蹄,各句的“意义”,才能完成;“主词马首”配上“连缀动词”,只拥有一只用胶水黏在马上的假马脚,必须依靠挥动马尾,才能完成“意义”。一句英文集合复和长句,可让四种“动词心脏”,同时指挥四只马蹄,一起奔跑。通常一句短句,只动用一颗心脏,指挥一条马腿,就可奔跑无碍,有如一匹魔法马。

初学者,学习基本英文文法,六小时就可从头到尾学完一遍。如欲把这匹马描画得更仔细一点,可以进入中级英文文法,花三十小时,可以重头详细再从头学完一遍。若要成为英语专家,可进入高级英文文法,用六十小时,可以完整深入,把英文文法重新探究一遍。

一般说来,学英文,六个月就可基本完全学会;配合英语儿歌、绕口令、英诗、歌曲、金句、笑话、名文的阅读与背诵,可得学习语言的玩耍之乐,并从自娱娱人中,获得基本语言能力。至于要把英文学得精微入妙,则要看个人的天分与努力的程度了。

中文文法、句法,以“主题-评论式”(topic-comment)思考模式为主轴,击首而尾应,形象化起来像一条常山“长蛇”。“长蛇书架”以“主题-评论”为架构:一旦主题确定,评论成为重点,通常是以二元对立的方法,围绕主题,其内其外,其上其下,其先其后,其阴其阳,其长其短……评论一通,或出之以“比喻、对比”,或“叙事、议论”,总之,在“主题”之后,穿插描述兼评论一番,句法长短,主词动词的有无,全依上下文而定,十分自由。

值得注意的是,以分析思考模式为主的英语,在造句时,喜欢用“戏剧性的动词”做“比喻性的表达”,以收简洁有力,回味有余之效。例如《纽约时报》处理“地方报纸衰亡”新闻时,下的标题是:With Local News in Retreat,The Community Fabric Frays,译成中文就成了:“随着地方报纸退场,美国社会脱线解体。” (当时所举的英文例句,早已忘了。只好就手边《纽约时报》2019年11月20日的标题中,选一则为例句。)

在此,美国“社区社会”被比喻成“布料”(Fabric),“地方报纸”被隐喻成布料的“经线或纬线”,一旦退场,社会社区的经纬线就“磨损脱线”(Frays),涣散解体了,有如一场小小的布料毁坏戏剧。学英文,要学会用“比喻性、戏剧性动词”思考,在名词与名词之间,创造剧场效果,令人耳目一新,方算正式入门。

三、让英文成为结缘红绳

断断续续好几天,我把上面这一大套,详细地向妹妹演绎了一番,暗示她应该尽快摆脱“考试英文”学习法,进入“白马书架”习得模式,掌握自修英文的方便法门。

果然几个月后,有一天,她居然与我讨论起“Epicureanism”(伊比鸠鲁学派)与“Stoicism”(斯多葛学派)来。“哥,你不是教希腊文化史吗?都说伊比鸠鲁学派是享乐派,这些人到底如何享乐人生?”她好奇地问。

“Epicureanism一般都译成‘享乐主义’,其实该派本意在追求精神宁静之乐(ataraxia);Stoicism虽然被译成‘坚忍苦修主义’,好像极端不近人情,而其真正目的,在通过理性、道德的自制,进入不被物欲所控的境界,并非完全弃绝一切欲望。”我语带含糊地回答,因为当年我对这两派哲学,并无深入研究,只好把话题引回到妹妹身上说:“像你这么贪玩,最多只能算是hedonist(享乐主义者)!”

“Hedonist就hedonist,趁着还年轻,现在不玩个痛快,那不无聊死了?”她一甩长发,摆出一副“何不秉烛游”的尖锐姿态。

“喂喂!注意呕,hedonist,是由he和do组成的,不是she哟!”我半开玩笑地瞎掰道,一转念,又摆出大哥的面孔,以中产阶级沙文主义的观点说:“女孩子家,不比男人,出去玩可以,不可太疯,要适可而止,不然要吃大亏!”

妹妹的外文名字,用的是拉丁文“Eva”,本意是“生命力”“呼吸”,念起来比英文Eve(夏娃)要来得响亮。有一次,我提醒她,与eva相关的字有许多,其中最具哲学意味的是evanescence,evanescent,可用来翻译《金刚经》的:“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

“记住evanescence有一个好处,”我建议说,“可以连带地记住相反词renascence,renascent再生,复兴,顺便也可把The Renaissance‘文艺复兴’记住,一举数得。”

“就是因为一切都会消失,而且快速消失,”她双手一摊,耸了耸肩说,“我们才会变成无可药救的optimistic hedonists(乐观的享乐主义者)呀!”

“要保持‘乐观’一辈子,岂是容易的事!”我反驳道,“大部分人都是一下哭一下笑,既不能看破看开,也不能坚忍到底,最后总是以‘四不像’收场。”

“要想坚持一辈子做享乐主义者,必须先要耐得住‘孤寂’!”我又补了一锤。

妹妹过世后,前“新闻局长”、“外交部长”,也是前台中市长胡志强先生,拨冗北上赶到灵堂吊唁,并特别对媒体公开申明他对妹妹的敬意。“她非常鼓励我……选举时为我出力,竞选总部最大的花圈、花篮,不论兰花还是玫瑰,永远都是她的!”胡先生感慨地说:“跟我约好要见面,要我去上海……她作息不太正常,就像这次离开我们一样,实在意外,我觉得是‘意外’!太意外了!她自己一定也没料到,所以我一定要来跟她说一声谢谢与再见。”其实,谦逊的胡先生当年在“新闻局”时,对妹妹有提携之恩,而新闻局也曾多次对我有一臂之助。

1990年我应邀到伦敦著名的Percival David Foundation of Chinese Art举办个展,馆长敦煌学专家韦陀博士(Roderic Whitfield 1937-)安排我接受泰唔士报艺术栏专访。名艺评家Sarah Jane Checkland在电话中提醒我,明天专访只有十五分钟的时间,希望我预先准备好简短发言稿,因为这次周六,栏目选定要介绍的画展,由两个增加成四个,原来准备给我的一栏报道,现在只剩半栏。

每次在国外画展,我都会在飞机落地前后,浏览当地出刊的英文报纸,搜寻当时的热门话题,穿针引线,作为我画展开场白的引首,定能获得观众热烈的回响。

第二天早上,我在馆长室见到Sarah,便海阔天空地大谈特谈起来,一个小时之后,她忽然起身打了个电话,约她的摄影记着下午在这里与我见面。她抱歉地说,现在来不及了,下午请摄影来拍个照。

次日,报纸出刊,有关我画展的报道成了当日艺术新闻头条,以“Weekend Living:Collecting”专辑呈现,占了满满四大栏,还附了一张以我画作为背景的巨幅照片。这篇文章,引起大英博物馆东方部的兴趣,出面购入展出价位最高的一套十开山水册页,永久典藏。另外一组山水条幅,则被加拿大皇家安大略美术馆收藏。

“新闻局”驻伦敦人员,把简报寄回台北,当时的“新闻局”局长邵玉铭先生(任期1987-1991),立刻派人联络我,表示与台湾有关的新闻,很少大篇幅地在世界一流报刊出现,因此愿意主动支援补助我来回机票,以示该局赞助国际艺术交流的初衷与职责。此后我应邀到美国St.Louis Art Museum(1993),欧洲第一座博物馆Ashmolean Museum, Oxford(1993),洛杉矶Pacific Asia Museum L.A.(1995)个展、演讲,继任的胡志强先生(任期1991-1996)也都循例热忱赞助,毫无难色。

我与邵、胡二位先生,至今缘悭一面,但对其前任局长宋楚瑜 (任期1979-1984) 却在三十多年前有一面之缘。妹妹辞世后,灵堂设在台北民权东路的“冬瓜行旅”,第一盆送抵灵前的大型吊唁盆花,居然是宋先生的,由此可知,妹妹的人缘之佳、人脉之广,与孤芳自赏、独来独往的我,迥然有别。同时也可见,新闻局真是与我兄妹二人有不解之缘。

罗青的《英文文法是一匹魔法白马》封面,五南书局2008年

妹妹成名后,公私两忙,她活动的演艺圈与我来往的艺文圈,重叠之处不多,交流机会较少,只有关于英文的讨论,能够维系我俩断续的沟通。意外发生后,我在她卧室的书架上,发现一本我的《英文文法是一匹魔法白马》(五南书局,2008),虽然愣了一下,但并不感到意外,因为妹妹对我出书的动态,向来十分关注,快五十岁的她,对英文的兴趣,依旧有增无减。

我在师大英语系退休后,应大学老友陈维德教授的力邀,至彰化埤头明道大学,驻校担任英语系主任及铁梅艺术中心主任,说好为期两年,协助学校度过“教育部”雷厉风行的系所评鉴。因为该系成立五年多来,一直未能聘得英语系出身的合格正教授及副教授主持系务,也无法开列展出合格的学术著作与研究成果,很难通过严苛的评鉴,继续招生营运。

面对系中十来位中外讲师及新科助理教授,及某些连table都不会拼写的学生,当务之急,是编写适当教材,从头教起。反正按照我的“白马英文”学习法,对真想学英文的,半年就可学成,至于学生原来的程度如何,无关紧要。

我的两个儿子,在念师大附中时的英文,都只维持一般中下水平,并不突出,遭到我的学生,在课堂上当众讥笑。他们升高三时,我认为时机已到,稍加提点,便有精进,等到参加联考时,恰好状况进入高峰,考个八九十分,易如反掌。

于是快马加鞭,除了应付系上评鉴的各种繁文缛节外,我全力编写大一大二英文及《英文文法是一匹魔法白马》,每天都在研究室挑灯夜战到深夜十二点多。教课之余,我还找时间,重编了新诗选集《小诗三百首》,作为学英文的辅助教材,并整理校内艺术中心所存汪广平老校长——恩师入迂上人之老友——所遗留下来的书画收藏,去芜存菁,精装出版。

为享山水书画之乐,我退休后,离开台北,搬到桃园大溪乡下,贪图与慈湖风景区、拉拉山神木区与鸿禧山庄“寄畅园”——世界最大的中西骨董书画馆——常相左右,造成兄妹之间已经稀少的来往,更加稀少。

没想到,这册《英文白马》文法书,竟成了我兄妹因缘最后十年的深层沟通桥梁。而英文这匹白马,在这段时间,也几乎真的为她驮来一位欧洲白马王子。

罗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