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大叔不满男童在人行道上骑脚踏车,多次上前与男童起争执,还掌掴和殴打男童,被法官判处监禁五天。
《今日报》报道,67岁被告Chua Chek Yong昨天(2日)在法庭承认蓄意伤害14岁以下人士的罪名。
根据案情,被告在去年11月13日,发现一名12岁男童在后港8道第438座组屋附近的人行道上骑脚踏车。当时,他以为人行道上不能骑脚踏车,于是上前告诉男童不应该这么做,而男童也听从劝告并离开。
一个星期后,即11月20日,被告再次发现男童在同一条人行道上缓慢地骑脚踏车,他再次劝请男童离开,并且威胁他,如果下次再这么做的话,将把脚踏车轮胎的气放掉。
15分钟后,被告又看到男童在人行道上骑脚踏车,他上前要求男童离开。
此时,男孩质问被告,为何不允许他在那里骑脚踏车。被告挑战男童报警,男童坚称,陆路交通管理局允许骑士在人行道上脚踏车,并用手指着男童的脸说:“你不要和我争论。”
就在男童解释陆交局的规定之际,被告突然用手背掌掴男童的脸,并问道:“你想和我争论吗?”。
被告挑战男童父亲 不满意可以打他
男童一直使用手机拍摄被告和他的对峙过程,被告很快地抢走男童的手机,导致手机掉在地上。当男童尝试夺回手机时,被告挥拳攻击他后离开,男童全程没有反击。
一名目睹事发经过的路人随后上前关心男童是否有事,并且自荐成为证人。
男童的父亲闻讯后赶到现场,接着发现被告就在附近,于是质问他为何攻击他的儿子。被告回应指,那是因为人行道上不允许骑脚踏车。
控方表示,陆交局已经确认,骑士可以在人行道上骑脚踏车。
根据控方的说法,被告后来道歉,并表示如果男童的父亲不满意可以打他,但对方却选择报警处理。
男童被送往竹脚妇幼医院接受治疗时,医护人员发现他的下巴发红和擦伤。随后,被告向男童的父亲支付120元作为医疗费用。
法官:动用私刑是错误的
被告的代表律师向法官求情时表示,被告的健康状况不佳,最近接受一次眼科手术,而且在袭击事件前几个月,还做了心脏搭桥手术。此外,被告也已经同警方合作接受调查,还向男童的父亲支付医疗费表达悔意,因此希望判处罚款或最低的监禁刑期。
法官认为,被告动用私刑是错误的,甚至进一步挑衅男童的父亲,要他以牙还牙,显示被告缺乏悔意。
尽管如此,法官考虑到他及时认罪,并且没有犯罪记录,因此判处被告监禁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