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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家具海运整柜出口新加坡案例

今年7月,山东某客户有一批办公家具,近五百多件,要出口至新加坡,FOB条款。因客户无进出口经营权且家具中有部分产品属于木制品,需要办理商检通关单,故委托我司代为处理FOB条款下2个40尺高柜货物的装船前自拖自报和后续的出口退税事宜。



案例流程

我司根据客户提供的货物信息,整理出需要做商检的64件木制家具安排做通关单,因家具采用纸箱进行包装,所以不需要进行熏蒸。

商检完成后,我司安排车队提柜,装箱。在得到装箱数据后立刻制作相关单据进行报关,货物顺利进港。

此外,目的港清关需要我方提供东盟产地证以便享受优惠税率,操作人员在船开后就着手申请产地证。

由于品名较多,办理东盟产地证有官方规定,一份产地证上最多显示20个品名,且一份产地证只能对应一个发票号,因此我司与新加坡收货人沟通,建议将相似品名进行合并,减少到20个品名。但目的港清关需要显示全部品名,所以我们又给出了第二个方案:按照不同发票号出产地证,这个方案需要新加坡当地的清关公司跟新加坡海关确认好可以实行。经过几天的交涉,新加坡方面确认是可以的,最终我们将产地证办出来寄给了新加坡。

业务总结

此票货物因涉及东盟产地证,关系到收货人在目的港清关时能否享受协定税率,再加上两国海关的规定不同,友情提醒广大客户在遇到这类情况时,一定要与国外提前确认好再出证,避免出现货物在目的港因单证不符无法清关或无法享受协定税率的情况,也可全程委托我司代理。

如您有需求,欢迎来电洽谈!

原文转自:https://www.jshengyun.net/caseDe_135.html(恒韵进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