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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未婚妻与前男友共骑摩哆 前警员怒火攻心打人

(新加坡22日讯)见未婚妻与前男友共骑摩哆,前警员怒火攻心“突袭”,推前男友下车殴打,事后逃离现场。

这起伤人事件发生于2017年11月28日,地点在受害人伊扎住家底层。被告哈菲兹(32岁)目睹伊扎和未婚妻莎琪琳共骑一辆摩哆,上前将伊扎从摩哆推下,随之动手殴打他的颈部和背部。

被告不承认蓄意伤人及鲁莽行为伤人的罪状,案件经5天审讯,他被判罪名成立。

前警员看见未婚妻与前男友骑摩哆,推人下车,暴打对方。(示意图/互联网)

据控方的结案陈词,莎琪琳因无家可归,暂住在前男友伊扎的家中。案发当日两人下楼,戴上头盔骑摩哆离开。就在这时,被告忽现身,一把将伊扎从摩哆推下,莎琪琳也往后跌。

正当伊扎回过神来想起身时,从后头袭击,拳打伊扎的颈项和背部,握着他的手脚,将他压制在地,威胁要折断他的脚。

莎琪琳上前制止时,伊扎趁机反扑,将他反压在地上。住在8楼的一名目击证人黄先生供称,看见伊扎与被告扭打成一团,莎琪琳劝架不果,之后听见伊扎大喊:“救命”,并报警处理。

控方指出被告得知惊动警方,逃之夭夭,他事后虽辩解称担心伊扎捏造事实,但控方指若真是如此,他应该留下来解释。

另外,被告坦言删除与莎琪琳的简讯,这些简讯原可被当做他们相约见面的证据,令控方认为事有蹊跷。被告也承认与莎琪琳讨论供证内容的细节,控方指出两人无非想统一供词,而上述种种行为皆显示被告做贼心虚。

控方指莎琪琳的供词不可靠,在庭上供证的内容与警方口供前后不符。法官判被告入狱8周,需支付伊扎120新元的赔偿金。据了解,被告在2017年被革职。

被告曾多次滥用内政部系统查女友案底,被判入狱一个月又八周。媒体曾报道,被告在2009年加入警队,在任职警曹期间滥用工作系统搜索私人资料。

在2015年8月至10月间,被告与一名女郎迈祖拉交往,便数十次使用内政部的两个系统,搜查女友是否有案底或报案记录。被告在2016年12月20日被停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