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美固科技控股(08349)发布公告,于2020年1月3日,售股股东与潜在买方订立有关出售事项的股份转让协议,而出售事项于2020年12月23日完成。于2020年1月5日,售股股东与潜在买方进一步订立有关可能交易的谅解备忘录。自订立谅解备忘录以来,售股股东及潜在买方一直就可能交易的条款进行磋商,惟尚未订立最终协议。
于本公告日期,潜在买方于根据出售事项所收购的4000万股股份(占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10%)中拥有权益。
公告称,李玉保理解,倘可能交易落实,潜在买方将有责任作出潜在要约,而潜在买方可根据潜在要约进一步收购本公司股份。为于可能交易及潜在要约完成后尽可能间接拥有最大数目的公司股份,李玉保建议增持彼于潜在买方的股权。
由于潜在买方的股权作出相关变动,因此,于2020年6月10日起,李玉保于潜在买方的实益权益已由约33%增加至约92%,而吴东(作为李玉保的代名人)持有潜在买方有关92%股权的合法权益。
于本公告日期,潜在买方由李玉保实益持有约92%、金尔昇实益持有约4.17%、吴东实益持有约1.67%、湖北运鸿实益持有约1.67%、钱嘉猷实益持有约0.33%及王祺勋实益持有约0.16%。
由于李玉保于潜在买方的实益权益仅增加至约92%,为于可能交易及潜在要约完成后尽可能间接拥有最大数目的公司股份,李玉保决定促使其全资拥有公司LF INTERNATIONAL PTE. LTD.(潜在要约人)取代潜在买方实施可能交易(倘订约各方就相关条款达成共识),并于可能交易落实后作出潜在要约。潜在要约人为一家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于本公告日期,潜在要约人由一家新加坡公司(与潜在要约人同名)拥有全部权益,而该公司由李玉保全资拥有。
鉴于李玉保为潜在买方及潜在要约人的最终控股股东,故李玉保、潜在买方及潜在要约人根据收购守则对“一致行动人士”的定义第(8)类别被推定为一致行动人士。因此,紧随可能交易完成后,潜在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将共同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40.9%,而潜在要约人将须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1作出潜在要约。
售股股东同意可能交易的买方由潜在买方更改为潜在要约人。于本公告日期,售股股东与潜在要约人尚未就可能交易订立任何最终协议。售股股东及潜在要约人正就正式协议的条款进行磋商,并有望于适当时候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