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黑色产业链——代孕


1月18日,演员郑爽疑似代孕弃养的消息,再次引发公众对代孕话题的关注。

代孕现象在我国由来已久。由于不孕不育夫妇的需求端,和急需用钱的年轻女性的供给端的共同存在,也让伺机谋取暴利的“代孕黑中介”屡禁不绝、害人不浅。殊不知,代孕不仅违背我国法律法规,其地下灰色产业链条还将给相关各方带来巨大潜在危害。

铤而走险的代孕,不为人知的黑幕

通常,代孕包括三种形式:一是夫妻双方提供精子和卵子,只借用代孕者子宫生下孩子;二是丈夫提供精子,代孕者提供卵子,经体外授精后,由代孕者怀孕生育;三是卵子由妻子提供,经人工授精后,将胚胎移植至代孕者子宫,由代孕者进行生育。无论是哪一种形式,都与人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

在我国,目前代孕属于法律明令禁止的活动,一些地下代孕中介正榨取着代孕者、代孕需求者的利益而谋取暴利

1、获取卵子的内部黑幕

  以支付报酬、没有风险、爱心捐卵为名,蒙骗年轻的女性在豪无正规医疗卫生设施的场所进行取卵手术。为了获得高质量卵子,毫不顾忌女性的健康,过量注射促排药剂。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生殖医学中心医生孙玲表示,特别是卵取得比较多的时候,有时候卵巢一边一个针孔还不够,可能需要一边卵巢穿刺两个孔甚至更多。卵巢的穿刺孔所带来的出血,可能会导致局部组织的粘连,甚至导致女性永久性不孕。

  2、百般盘剥需要找人代孕的人

 “全包65万,选性别的话是85万,想要双胞胎或龙凤胎再加10万,但不能保证成功”、”如果失败就按照选性别包成功85万计算”诸如此类的说辞,是中介不断榨干前来求子的客户的惯用伎俩。在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来找代孕的夫妇只能“为人鱼肉”,一次次把钱掏向这个无底洞。

而事实上,正规医院促排、取卵费用总共也就3-5万,这些并无任何医疗资质的黑心代孕产业链,分明是在牟取十倍二十倍的暴利。

  3、代孕者沦为黑心机构的“赚钱机器”

一般而言,选择做“代孕妈妈”的女性,多因急需用钱或被蒙骗而来,多集中为文化水平不高、来自偏远地区的年轻妇女。对于不需要提供卵子、只提供子宫的代孕者而言,他们能从整个链条中拿到的报酬不过数万元。

  这些代孕妈妈一般统一住在中介安排的多个居民区里,有专人负责吃、住、行。表面上看似是普通的集体生活,而实际上代孕者已经完全失去人身自由,沦为中介机构赚钱的“机器”。

  中国新闻周刊此前曾经报道过代孕女性陈芳的经历:在20多平米的房间里,代孕母亲的生活完完全全被支配。

4、违法的无效合同形同虚设,黑心产业链各方都是受害者

  曾经从事代孕中介工作的陈某称,其每年接单的一百多份代孕订单中,要平息的较大纠纷就有一二十起,代孕妈妈代孕失败要跳楼、雇主中途反悔要退钱的、捐卵的女大学生带男朋友闹上门、频频威胁要去报案等等。其最终均拿钱了事。最终,陈某彻底停止了相关业务。

代孕与我国传统的社会伦理、道德及公序良俗相违背。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代孕妈妈和委托父母之间签署的合同,或者代孕机构和代孕客户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会因违反现行立法规定以及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有关代孕,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我国明令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及胚胎。

  在我国,目前正规的供卵途径只能来源于不孕不育、要做试管婴儿的女性,而经其本人同意后,可将她多余的卵子捐赠出去,“捐赠”是目前在我国卵子合法流转的唯一方式,且捐赠方只能获得受捐赠方象征性的“营养费”。

为什么代孕不合法呢?

  法律禁止代孕行为,背后的原因有很多。代孕会产生“谁是法律上、道德上、权利和义务的父母”这一系列伦理和法律问题。同时生子商业化、产业化也严重挑战了婚内生育的伦理和亲子关系的道德底线。不仅仅是孩子,连同代孕母亲都成为了可以被挑选的“物化”对象,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将无法估量。

  而当下代孕灰色产业链中暴露的系列问题,也充分说明了代孕风险之巨大,稍有不慎就会造成当事人的人身、财产健康受到严重损害。正因为众多层面的考量,不仅仅是我国,大部分欧洲国家如法国、瑞士、德国、西班牙、意大利以及日本、新加坡等都是明令禁止代孕的。

受害者不只是代孕妈妈

  实际上,“代孕黑产”的受害者不仅是代孕妈妈。

  澎湃新闻调查称,代孕黑产链由需求方、代孕公司、供卵者、代孕妈妈、实施代孕操作的医生、开具出生证明的医院组成。

  “招聘捐卵志愿者”“top2学历捐卵报价40万”“10天报酬最高3万”……诸如此类的小广告,时不时可见于一些高校、医院、高铁站等女卫生间里。弱化取卵过程中的痛苦和风险、强化挣钱的轻松与快捷,已经成为诱导年轻女性卖卵的“标配”。

  1月19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一起案例。年仅17岁的少女小梁,以1.5万元的价格出卖卵子。中介邓某、赖某陪小梁面试、体检、打促排卵针等,随后,她被带至一别墅进行取卵手术,导致双侧卵巢破裂,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南开大学附属天津第一中心医院生殖中心医生方祺在接受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采访时透露,代孕中介往往将出售卵子的女性称之为“卵妹”。他们手中掌握着这些“卵妹”的大量信息,包括年龄、血型、籍贯和学历等,这些信息都会被做成一份“菜单”,供客户挑选。

  此前,一位微博大V曾晒出在Blued上求孕方的真实经历。在这则日记中,他透露“‘卵妹’一次性排卵近30个”,而正常生育年龄女性每个月经周期排出一枚成熟卵子。

  方祺表示,在代孕黑产链中,子宫和卵子被打包成商品出售,女性的生育健康让位于利润。“为了减少成本,有些诊所甚至不注射麻药,直接将穿刺针刺破卵巢,吸取卵子。这种情况就会比较痛苦。”他说。

  现在,代孕公司、中介机构在一些社交媒体平台上,往往会包装为“母婴育儿博主”,以“成功案例”招徕客户。在这些文章中,时不时还会有被称为“爱心妈妈”的孕母出镜,抑或是“单身男客人挑选了俄罗斯混血女生”等描述,增加说服力。如果委托方有“顾虑”,担心法律风险,微博上也可以轻松找到美国的“金牌助孕律师”。

  委托方弃养及转卖,或将催生新型人口贩卖

  正是因为代孕会在生育、伦理、法律、道德等领域引发一系列问题,目前在对代孕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国家中,禁止代孕的占比较多。我国不支持一切形式的“代孕”,但法律空白不容忽视。

  “代孕合法之后就是器官买卖和人口买卖,谁都可能是下一个商品。”在郑爽事件的评论区中,一位微博网友这样写道。

  2001年,卫生部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结构违反该办法“实施代孕技术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学者唐兴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援引今年起施行的民法典指出,“代孕”活动目前主要在部门规章层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如果从法律的层面分析,可以认为“‘代孕合同’不符合中国现行医疗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不符合现行的医学伦理和公序良俗,故‘代孕’交易活动在法律上应作无效评价。”

  但是,上述规定主要是对“有技术实施代孕的医疗机构”进行规制,并没有对代孕寻求方、代孕者有禁止性规定。一位法律从业者表示,上述办法作为“部门规章”,位阶不高,很难对代孕链上的全部行为作出权威、完整的规范。

  广西广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雷家茂认为,我国法律尤其是刑法,并没有对代孕行为进行专门规制。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执法力度低、违法违规成本低等问题,很难将相关人员定罪量刑,对中介机构一般情况下也只能进行行政处罚。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柳华文在接受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代孕过程中,委托方出现弃养及转卖的行为,将很有可能催生一种新型人口贩卖。根据我国已加入的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补充议定书》,人和人的器官均不可以进行非法买卖,人口贩卖是应该预防和打击的严重刑事犯罪行为。

视频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