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坐拥多处房产,静静的当个包租婆或者包租公应该是件不错的事儿吧???
但记着交税!
这不,两位包租公不知道是故意,还是压根就不知道,反正就这样稀里糊涂的...进去了!
起因是两位包租公在报税时未呈报租金收入...
两位包租公都是大老板,贼有钱,A是10家公司的东主,以及董事兼股东,包括投资公司、工程咨询、脚部反射按摩和草药护发公司等;
B曾经拥有八家公司,目前只剩下四家公司,他是这四家公司的东主及董事兼股东,包括建筑与电气公司、投资公司、草药护发公司和咖啡厅等;
俩人还共同拥有其中三家公司。
A包租公在2010至2013估税年,没有呈报总数41万1252元的租金收入,逃税6万9000余元。
B包租公在2012至2014估税年,没呈报29万9769元收入,逃税5万2000余元,也被指没在期限内呈报所得税。
在新加坡所得税法令下,逃税刑罚是罚款不超过1万元,或坐牢不超过三年,或两者兼施。除此,违法者得缴付相当于逃税额三倍的罚金。
而没有呈报所得税的刑罚是罚款不超过1000元。如果不付罚款,则须坐牢六个月代替。
需要重点提醒:
纳税人就算缴付房地产税,也必须在报税时呈报租金收入。
这也是纳税人一些常犯错误。
在新加坡,许多人误以为缴付房地产税,就不必呈报租金收入。事实上,在呈报个人所得税时,纳税人必须呈报所有租金收入。
租金收入和租赁费用不能靠估计,必须有相关文件支持,包括租约、抵押利息单、发票和收据。
倘若纳税人没有适当记录,便只能扣除相当于总租金收入15%的租赁费。
纳税人只能扣除房贷利息,不能扣除个人贷款利息,而偿还的贷款额属于资金费用,不能扣税。
即使享有“无须呈报所得税服务”(Non-Filing Scheme),但如果有其他收入来源,也必须呈报。
过去三年,新加坡对1500人进行审计,从中追回737万元的税收和罚金。
主要的方式是——
通过审查租约和房地产拥有权记录来检测纳税人有没有呈报收入或少报收入。
另外,还通过数据分析来检测纳税人是否有报税和逃税。
所以,在新加坡坐拥多房产,基本上就是被重点关注的对象,税...记着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