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白水
清政府在康熙二十二年(1683),统一了台湾,平定了四海,结束了东南沿海连续多年的战争后,又于康熙二十四年(1685),不失时机地作出了扩大对外贸易的重大决定,指定广东的广州、福建的漳州、浙江的宁波、江苏的云台山(在今连云港附近)为四个对外通商口岸,并设置了通商管理机构海关,分别简称为粤海关、闽海关、浙海关和江海关,此为当时著名的“四大海关”。紧接着,又把浙海关设置在浙东著名的港口城市宁波。由此开始,到1911年清王朝被辛亥革命推翻为止的二百二十六年中,设在宁波的浙海关以鸦片战争为节点,先后经历了清朝前期和清朝晚期这两个阶段。
设在宁波的浙海关的性质,是由国家性质而决定的。在清朝前期,国家是个独立的封建国家,所以那时的宁波浙海关既是独立的,也是封建性质的。
清政府为什么会把浙海关设置在宁波口岸?这可能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这个浙东名城,拥有一个内有运河通全国、外有甬江通全球的重要的交通枢纽和天然良港,这是开通海内外贸易的基本条件;第二个原因,是宁波港城曾在宋元两朝设有市舶司,在明朝也是浙江市舶司的主要工作地,对进出口贸易的管理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经验,还有遗留的现成行署及设施可以利用。在当时的浙江境内,要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唯有我们宁波。
当时的“四大海关”,都是隶属当地省政府和清中央政府户部的双重领导。宁波浙海关初期的领导机构,虽然设有监督和笔帖式各一员(监督由宁绍台道兼任),但海关的重要事务,却由宁波府的知府、同知、通判及宁绍台道共同署理。这种有多位宁波地方政府官员兼职的宁波浙海关领导班子,其内部的相互关系一定是很复杂的,对于提高办事效率,保证合理决策,肯定是有问题的。为了改变宁波浙海关领导班子的这种不理想状况,从乾隆元年(1736)开始,宁波浙海关改由宁绍台道护理。宁波府的知府、同知、通判与此脱离关系,不再插手宁波浙海关的事务。这种由宁绍台道任宁波浙海关监督的模式,与其它海关一样,一直延续到清朝结束。
宁波自唐朝在现在鼓楼步行街一带建成内城以后,那里一直是宁波的府治。初设的宁波浙海关,其行署是设在府治南董庙的西边;笔帖式署设在原督粮馆,即府治西察院内署的左边;海关仓库,俗称海仓库,是在灵桥门内,即在宋市舶务和明市舶库的旧址。
宁波浙海关的总关口,设在甬东七图,就是宁波三江口之大运河出海口处,即现在江东的包家道头。海关关口的选点布局和数量增加,是随着宁波浙海关的实际运行需要而扩展的。据雍正《浙江通志》卷二六《榷税》记载,浙海关设宁波、乍浦、温州三大口。三大口下面又有十五个分口,分布于浙江沿海,其中在今宁波沿海的有七个分口,具体是:大关口,在宁波江东,离关署两里;古窑口,在慈溪县,离关署一百五十里;镇海口,在镇海县,离关署六十里,另有澥浦和邱洋两个旁口;小港口,在镇海县,离关署九十里,另有穿山和大碶两个旁口;湖头渡,在鄞县、奉化县及时属台州的宁海县地方,离关署一百五十里;象山口,在象山县,离关署三百六十里,另有泗洲头一个旁口;白峤口,在时属台州的宁海县,离关署二百二十里,另有健跳一个旁口。由此可见,浙海关关口在全省的布局之广和在宁波的布局之密,及宁波浙海关事务之繁忙。
宁波浙海关,通过几年的实际运行后,也暴露和发现了一个关口选址不够靠近海岸的问题。为此,海关的监督多次提出解决办法,请求清政府将宁波浙海关移署到同属宁波府的镇海县或定海县。在康熙三十三年(1694),宁波浙海关监督常在具提出:“初设海关时,定海尚未置县,故驻扎宁城。凡商船出洋、回洋出入镇海口,往还百四十里,报税给票,候潮守风,又蛟门虎蹲水急礁多,绕道陟险,外国番船至此,往往回帆而去。请移关定海,岁可增税银万余两。”对这个第一份正式提议将宁波浙海关迁移到定海县的建议,户部没有同意。
在康熙三十五年(1696),宁波浙海关监督李雯又请求户部同意“移关镇海县,照闽省设关厦门、粤省设关澳门之例设红毛馆一座,外国商船必闻风而至”。这次请求将宁波浙海关迁移到镇海县的申请,也被户部否定,其主要原因是考虑迁徙会增加建关署衙门的费用。
在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浙海关监督张圣诏再次建议说:“定海岙门宽广,水势平缓,堪容外国大船,可通各省贸易,海关要处,无过于此。自愿设法捐造衙门署一座,往来巡视,以就商船之便。另设红毛馆,安置红毛。夹板大船人众,可增税一万余两,府城廛市仍听客商贸易。”这个张监督特别有办法,他在分析前任申请被否定的原因后,特意在请示中写明“自愿设法捐造衙门署一座”一句,这解除了户部原先“再建关署,需要费用”的忧虑,很顺利地得到了户部折中性的批准。即在保持浙海关在宁波设总关的同时,也在定海县城外道关街之西,设立了定海分关,并建造了红毛馆,俗称西洋楼,增加了宁波浙海关接待和管理外商和船只的机构。
初建的宁波浙海关,其进出口贸易国可归纳为三大块,即东北亚、南亚及西欧。
东北亚主要是日本。中日贸易是当时清朝的最主要的海外贸易,但开展得并不是很顺畅。当时的清政府对初开海外贸易的管理,控制得特别小心。在开关的第二年,即康熙二十五年(1686),清政府就规定每年准许七十艘中国商船到日本贸易,其中宁波只许出航十二艘,仅占百分之十七。康熙二十七年(1688),是中国商船进入日本长崎港数量最多的一年,共计一百九十三艘,而宁波港只有其中的三十二艘,仅占百分之十九点二。中日贸易正在这种步履艰难的时候,日本又在康熙二十八年(1689)开始实施《割符仕法》,制止金银外流,限定中国商船进入日本港的数量和贸易金额。这对本已发展缓慢的中日贸易,无疑又是雪上加霜。致使该年的春夏两季,清朝到日本贸易的商船减到了六十四艘,宁波商船更减至十四艘。
尽管如此,在《华夷变态》和《风说书》两书中,对康熙三十五年(1696)的中日贸易情况,还是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载。在《华夷变态》卷二三中记载,以陈元庚为船头的六十五号厦门船,先航宁波、普陀山采购生丝,然后驶往日本。以许想官为船头的五十六号湖州船,本已载有少量丝货,中途又在宁波加购,然后航向日本长崎。在《风说书》所记,在该年春季,有两艘商船从宁波出发去柬埔寨,其中一艘又于柬埔寨转往日本长崎;另一艘从柬埔寨回到宁波,添载生丝诸物后,再渡海航向日本。我们从中也可看到当时中日贸易的一些景象。
由于中日双方都对双边贸易采取限制的办法,使得宁波商船逐渐转向南亚经商,其主要国家为菲律宾、安南(今越南)、柬埔寨、暹罗(今泰国)等,其规模也迅速扩大。据《清朝文献通考》一书记载,进入十八世纪后,宁波港与其它港口一样,“商人往东者十之一,往南洋者十之九”,从宁波出海走南线的商船每年约有五百八十五艘之多。在清光绪《鄞县志》也记载了那时宁波去南洋经商的生动细节,宁波商人措资结队往“南洋吕宋、新加坡,西洋苏门答腊、锡兰诸国开设廛肆,且有娶媳长子孙者”。南洋各国也纷纷来宁波港贸易,雍正年间(1723-1735),暹罗商人连续给宁波运来大批大米。由此也可看到,我们这个农业大国,粮食的进口一直没有停止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