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编者按:5月12日,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威医药”)将首发上会,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石坡、叶建中。恩威医药拟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754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拟募集资金7.01亿元,分别用于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恩威制药改扩建项目、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昌都总部建设项目。
2021年9月29日,因发行人及保荐人更新财务资料,恩威医药主动申请中止发行上市审核程序,深交所中止其发行上市审核;2021年12月27日,恩威医药已完成财务资料更新,深交所恢复其发行上市审核;2022年1月26日,恩威医药因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申报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深交所中止其发行上市审核;2022年2月22日,恩威医药因发行人申报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已出具复核报告,深交所恢复其发行上市审核。
2019年、2020年、2021年,恩威医药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2,067.02万元、63,416.14万元、67,969.68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1,548.05万元、63,096.81万元、67,578.65万元;净利润分别为9,157.70万元、10,518.29万元、10,173.4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8,259.20万元、9,874.32万元、10,173.4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7,032.08万元、7,996.77万元、8,455.11万元。
2019年至2021年,恩威医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58,878.67万元、52,731.00万元、66,393.7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970.33万元、7,852.13万元和8,757.69万元。
公司预测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1,600万元至35,100万元,同比增长-5.17%至5.34%;预测2022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00万元至4,600万元,同比增长-7.83%至3.41%;预测2022年1-6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4,000万元至4,400万元,同比增长-6.72%至2.61%。
2017年至2021年,恩威医药现金分红4次,金额合计17,950.60万元。
恩威医药一款产品打天下。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洁尔阴洗液”收入分别为31,429.35万元、32,124.39万元和32,328.48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0.64%、50.66%和47.56%。
恩威医药的毛利率连降。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5.46%、57.58%和56.39%,综合毛利率分别为65.42%、57.46%、56.34%。
恩威医药的研发费用率在同行中垫底。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440.26万元、484.23万元及432.48万元,三年合计1,356.97万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0.71%、0.76%及0.64%,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3.17%、3.49%、3.90%。
2019年至2021年,恩威医药的销售费用分别为23,823.74万元、19,009.33万元、20,984.05万元,三年合计63,817.12万元。其中广告宣传费用金额分别为4,481.64万元、3,091.78万元和4,062.61万元,占销售费用的比重分别为18.81%、16.26%和19.36%。销售费用率分别为38.38%、29.98%、30.87%。
恩威医药屡产劣药频遭处罚。深交所在审核问询函中提出,申报文件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多次被食药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此外,贵州省药品监管管理局网站2020年7月30日信息显示,在2019年下半年贵州省药品监督抽验过程中,公司子公司恩威制药生产的“小儿咳喘灵颗粒”在微生物限定项目不符合规定,相关部门已对辖区不合格药品进行立案查处,公司未在首次申报文件中披露上述信息。
恩威医药称,由于情况不涉及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不构成重大信息披露遗漏,因此未在招股书披露。恩威医药在回复中披露,公司共涉及10项不符合规定药品事项,其中子公司恩威制药涉及2项,子公司江西恩威涉及8项。
恩威医药存在保荐机构“先投后保”的情况。2018年7月23日,恩威医药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5,102.0408万元增加至5,259.8359万元,由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证投资”)和金石翊康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金石翊康”)分别以现金认购公司新发行的84.0534万股股份和73.7417万股股份。2018年8月7日,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前述增资方案。增资完成后,中证投资、金石翊康分别持有恩威医药1.5980%和1.4020%的股份。
中证投资持有公司1.60%的股份,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中信证券的全资子公司;金石翊康持有公司的1.40%的股份,其执行事务合伙人金石沣?和基金管理人金石灏?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中信证券的全资子公司。
2018年11月,在恩威医药增资后不久,中信证券项目组提交了恩威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立项申请;2018年12月,中信证券经立项委员表决通过,同意恩威医药IPO项目立项。
主营中成药及化学药 IPO拟募资7.01亿
恩威医药主要从事中成药及化学药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专注于妇科产品、儿科用药、呼吸系统用药等领域。公司按照GMP要求建立了生产体系,采用以经销模式为主,以直销、电商为辅的销售模式。公司主要产品为OTC药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恩威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009.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1951%,系公司的控股股东;薛永新、薛永江、薛刚、薛维洪通过恩威集团、成都杰威、成都泽洪、成都瑞进恒、昌都杰威特合计间接控制公司89.6521%股权,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其中,薛永新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薛永江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薛刚为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薛维洪,为中国国籍,香港居民(非永久),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恩威医药拟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754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石坡、叶建中。
公司拟募集资金7.01亿元,其中6.20亿元用于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恩威制药改扩建项目,8073.40万元用于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昌都总部建设项目。
2020年净现比大幅下滑
2019年至2021年,恩威医药的主营收现比分别为0.96、0.84、0.98,净现比分别为1.31、0.75、0.86。
5年分红1.8亿
2017年至2021年,恩威医药现金分红4次,金额合计17,950.60万元。
2017年7月10日,恩威有限召开的股东会,审议同意以截至2017年6月30日恩威有限未经审计的净利润中的2300.00万元和子公司恩威制药未分配利润1849.25万元,向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分红4149.25万元。
2019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决定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1.79元(含税),共派发股利6201.35万元(含税)。
2019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分红的议案》,决定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5.7036元(含税),共派发股利3000.00万元(含税)。
2021年4月6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决定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8.74552元(含税),共派发股利4600.00万元(含税)。
一款产品打天下
报告期内,核心产品“洁尔阴洗液”收入分别为31,429.35万元、32,124.39万元和32,328.48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0.64%、50.66%和47.56%。
毛利率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5.46%、57.58%和56.39%,综合毛利率分别为65.42%、57.46%、56.34%。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毛利较小,综合毛利率的变动主要受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呈小幅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复方银翘氨敏胶囊、化积口服液、复方氨酚烷胺片等产品收入占比上升所致,上述产品的毛利率相对公司核心产品洁尔阴洗液的毛利率较低。
2019年至2021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58.31%、56.60%、55.32%。
研发费用率在同行中垫底
恩威医药研发费用主要包括研发用实验耗材、研发人员薪酬、折旧摊销等。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440.26万元、484.23万元及432.48万元。
恩威医药的研发费用率在同行中垫底。2019年至2021年,恩威医药的研发费用率分别为0.71%、0.76%及0.64%,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3.17%、3.49%、3.90%。
恩威医药表示,公司研发费用率较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偏低,公司研发投入相对偏低,与公司整体产品开发策略有关,公司的经营策略主要是基于现有品牌及核心产品,不断强化妇科领域产品布局、拓展儿科用药领域的产品及销售,同时结合公司的销售渠道优势,不断通过外购产品贴牌销售的方式开拓优势品种、提升销售收入及经营业绩。基于上述经营策略,报告期内,公司无较大金额的研发投入,研发费用较低。
2021年销售费用2.1亿元
2019年至2021年,恩威医药的销售费用分别为23,823.74万元、19,009.33万元、20,984.05万元。
公司终端客户主要以零售药店为主,客户分布分散。为有效维护客户、提升公司服务水平和产品推广能力,公司自建了完善的销售队伍,并聘请非全日制销售人员协助进行终端覆盖及产品推广,因此职工薪酬占公司销售费用的比例较高,报告期内,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13,613.56万元、13,486.38万元和13,964.59万元,占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57.14%、70.95%和66.55%。
为维护公司品牌形象、提高公司产品知名度,公司采取户外路牌等多种广告宣传方式。报告期内,公司广告宣传费用金额分别为4,481.64万元、3,091.78万元和4,062.61万元,占销售费用的比重分别为18.81%、16.26%和19.36%。
报告期内,恩威医药的销售费用率分别为38.38%、29.98%、30.87%,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35.62%、31.90%、31.19%。
屡产劣药 频遭处罚
深交所在审核问询函中提出,申报文件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多次被食药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此外,贵州省药品监管管理局网站2020年7月30日信息显示,在2019年下半年贵州省药品监督抽验过程中,公司子公司恩威制药生产的“小儿咳喘灵颗粒”在微生物限定项目不符合规定,相关部门已对辖区不合格药品进行立案查处,公司未在首次申报文件中披露上述信息。
恩威医药称,由于情况不涉及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不构成重大信息披露遗漏,因此未在招股书披露。
恩威医药在回复中披露,公司共涉及10项不符合规定药品事项,其中子公司恩威制药涉及2项,子公司江西恩威涉及8项。
2019年9月4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罗甸县中医医院药品“小儿咳喘灵颗粒”(批号:190409,规格:每袋装2g,生产厂家:四川恩威制药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抽样。经黔南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检验结果显示,该药品“微生物限度”不符合规定,检验依据:国家药品标准WS3-B-0688-91-9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罗甸县中医医院于2019年6月19日,从贵州桐欣缘医药有限公司购进上述劣药小儿咳喘灵颗粒
2019年1月,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海养和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川沙店销售的洁尔阴泡腾片进行抽样检验,抽样编号为P11901561,泡腾片标识为国药准字Z10950022,由恩威制药生产,包装规格为14片/盒,产品批号为180301,有效期至2020年2月。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对该泡腾片进行复验,2019年3月25日出具检验报告,结果为[性状][发泡量]不符合规定。本案货值金额为1,764.6元(人民币),违法所得为1,656.4元(人民币)。
根据招股说明书,2017年以来,恩威医药存在7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违法情况。
2017年3月9日,吉安市食药监局出具《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当时有效的《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江西恩威生产劣药予以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处以货值金额1倍罚款,合计罚没款37,392元。江西恩威已缴纳相关罚款。
2017年6月26日,吉安市食药监局出具《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当时有效的《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江西恩威生产劣药予以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2,305.5元;(2)处货值金额1倍罚款,罚款12,305.5元;合计罚没款24,611元。江西恩威已缴纳相关罚款。
2017年9月4日,成都市食药监局出具《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当时有效的《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对恩威制药使用不符合药用要求的原料生产药品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恩威制药立即改正。
2017年10月2日,永丰县市监局出具《永丰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江西恩威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形,责令江西恩威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江西恩威已缴纳相关罚款。
2017年10月25日,永丰县市监局出具《永丰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江西恩威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形,责令江西恩威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江西恩威已缴纳相关罚款。
2018年12月3日,成都市食药监局出具《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恩威制药生产医用阴道冲洗器(货值29,184元)经监督抽验不符合产品备案技术要求的行为,责令严格按照已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组织医疗器械的生产,并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生产的医用阴道冲洗器(180101)24,530套;(2)罚款48,153.6元。恩威制药已缴纳相关罚款。
2020年6月,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公司进行日常检查,因公司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公司警告处罚,2020年7月公司已整改完毕。
保荐机构“先投后保”
根据招股说明书,2018年7月23日,恩威医药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5,102.0408万元增加至5,259.8359万元,由中证投资和金石翊康分别以现金认购公司新发行的84.0534万股股份和73.7417万股股份。2018年8月7日,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前述增资方案。增资完成后,中证投资、金石翊康分别持有恩威医药1.5980%和1.4020%的股份。
恩威医药本次IPO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中证投资持有公司1.60%的股份,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中信证券的全资子公司;金石翊康持有公司的1.40%的股份,其执行事务合伙人金石沣?和基金管理人金石灏?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中信证券的全资子公司。
本文源自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