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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社会基础

编者按: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聚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强大力量,中央网信办与光明日报社共同组织“实践新论·现代化进程的中国答卷”网上理论传播专栏,陆续在光明网推出系列理论评论文章和新媒体产品,总结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的宝贵经验,充分彰显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的特色和优势,读懂和讲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造的人类文明新形态。

作者:文雁兵(嘉兴学院中国共同富裕研究院执行院长)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和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的更高级社会形态,是美好中国未来的现实基础和未来中国美好的现实见证。推进共同富裕,一个很重要的举措就是在经济高质发展中提高广大劳动者的劳动收入和劳动收入占比,通过“扩中”和“提低”,即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进而形成橄榄型社会,为共同富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有效的社会基础。

橄榄型社会是社会形态或社会结构的一种表现,是社会阶层结构中极富极穷的都很少而中间阶层相当庞大的社会。从社会学意义上说,是中间阶层的壮大,使得对立的贫富两极成为一个连续性的排列,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看到拾级而上的希望,有助于舒缓贫富差距蕴蓄的对立情绪及由此衍生的系列社会问题。从经济学意义来说,就是中等收入群体或者中层阶级人数的比例最高,与之相对应的便是中等收入群体比例过小或中层阶级人数过少,即病态的沙漏型(或称哑铃型)社会和金字塔型社会。从全球视域来看,世界上许多现代化发达国家都是这种社会结构或形态,也正是这种结构或形态铸就了许多国家今日的发达和辉煌。如早在2015年,澳大利亚中等收入群体就已达到成年人口的66%,比利时和新加坡达60%以上,意大利、西班牙、日本和英国也达到55%以上。

(漫画:张婷婷)

共同富裕的重要目标:形成中等收入群体占主体的橄榄型社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推进的共同富裕,是普遍富裕基础上的差别富裕和“五位一体”的全面升华,是高质量发展基础上做好蛋糕、做优蛋糕、分好蛋糕的协同实现和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有效解决。新时代追求的共同富裕,根本靠高质量发展,关键是靠有效统筹,富裕是前提和基础,共同是目标和手段。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在“十四五”时期“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到2035年“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提出率先基本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目标是到2025年,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不断扩大、结构持续优化、生活品质不断提升,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50万元的群体比例达到80%、20-60万元的群体比例力争达到45%。可以说,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进而形成橄榄型社会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和建设好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目标和关键举措。

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是加快形成橄榄型社会的主要途径。而要形成这一社会形态,有两个重要因素:收入增加和社会流动。前者是基础,后者是保障,即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必须保持良好的社会流动性、形成多元化收入结构。

首先,从收入增加角度看,橄榄型社会依赖于多元化的收入来源和良好的收入结构。个人(家庭)或地区的收入结构通常由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组成,也由土地、劳动、资本、管理、技术、数据等各类生产要素收入组成。收入结构中工资性收入往往是主要部分,故而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或扩大中层阶级人数规模,进而形成橄榄型社会的关键举措,首先便是提高个人(家庭)或地区的收入结构中的工资性收入,其次是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就此来看,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尤其是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两个健康”、大力推动“大众创新 万众创业”和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地市、股市、房市、债市、汇市等各类市场的健康发展等显得尤为重要。

其次,从社会流动角度看,橄榄型社会建立在充分的自由选择和良好的机会平等的流动社会。中国古话“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说明的便是较低的社会流动性造成的社会僵化和阶层复制,“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则描述了较高的社会流动性。当前不可忽视的是,“不平等”已成为“世界潮流”和全球现象,国际劳工组织2019年使用包含189个国家的劳动收入分布数据集测算发现,10%高收入群体挣得全球近一半的劳动收入,劳动收入占比从2004年53.7%下降至2017年51.4%。拉美“中等收入陷阱”就是社会流动性下降造成经济发展陷入持续衰退的典型反面教材。因此,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进而实现共同富裕,需要围绕创造流动机会、畅通流动渠道、扩展发展空间、兜牢社会底线,构建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的社会性流动格局,让城乡流动有渠道,区域流动有自由,技能提升有通道,职业转换有路径,发财致富有机会,进一步提升我国社会流动性,在推进群体、地区和城乡的共享发展基础上实现包容性发展,为个人(家庭)收入增加提高机会和提供前提,实现社会的良序流动。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因素:有效提高劳动收入份额

劳动收入是广大居民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关键就是使更多的中低收入者通过三次分配进入到中高收入群体当中,通过“扩中”和“提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首先要做的便是有效提高劳动收入份额。

何谓劳动收入份额?指劳动者工资总额或占GDP比重或劳动者所得报酬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与之对应的是资本收入份额,若劳动收入份额越大,表示劳动者所得报酬(主要是工资性收入)在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所得份额越大,广大居民的收入水平越高。

众多研究表明,自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的国民收入分配发生了显著变化,劳动收入份额出现下降态势。劳动收入份额持续下降和偏低状态有很多严重后果,如造成劳动收入分配的结构性恶化,导致收入不平等上升和贫富差距扩大;如激化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如发生消费降级,形成“低消费-高投资”扭曲结构,降低整个社会的消费需求能力,削弱经济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等等。因此,如何增加劳动者收入和提高其在国民收入中的份额迫在眉睫。

首先,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劳动收入份额下降背后反映的是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要提升劳动收入份额,就需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化改革方向的前提下,将技术发展战略从“拿来、引进”追赶型进一步转向“研发、创新”赶超型,将资本深化发展路径从“强资本弱劳动”转向“强资本重技能”,让劳动者掌握更多技术、技能,让更多劳动者进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化服务业,进而推动劳动收入份额上升。

其次,深化制度性改革。通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缓解企业融资约束等,改善中国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吸引更多的高质量外资和激发国内企业开展更多投资,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更多工作机会和更好的工作条件,提高劳动收入份额。

再次,做好再分配调节。除了初次分配政策对要素收入份额进行干预,还需要同时通过二次分配和三次分配对社会财富进行有效调节,如加强税收体系的收入调节力度以形成有助于扩大中等收入阶层的税收调节机制。8月17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提出了系列推进共同富裕的路径和举措,包括“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等。在经济高质量发展基础上,做好三次分配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有效手段,是缩小贫富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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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光明网-理论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