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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电子产品公司因私人支出的不当索赔而受到处罚

电子产品公司因私人支出的不当索赔而受到处罚

Candid Electric(S)Pte Ltd(“Candid Electric”),一家海运业电子产品经销商,及其两名公司董事Foo Ming Chee(“Foo”)及其妻子Lim Kim Wah(“Lim”),因违反新加坡税务罪而被定罪。

Candid Electric通过错误地索取两位上述董事在2006年至2010年的评估年度(YAs)的纳税申报表中所产生的私人费用来低估其收入。这些私人费用包括手袋和珠宝等奢侈品购买以及家庭假期。

根据“所得税法”第95(2)(a)条,Candid Electric违反了规定,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作出错误的申报。Candid Electric被判有罪并被判罚款4,000新币,罚款36,411新币,这是少收税款的两倍。

在同一法院,Foo根据“所得税法”第96(1)(b)条面临总共五项指控,故意故意帮助Candid Electric逃避2006年至2010年的财务年度的税。他通过虚假记录这样做在Candid Electric的所得税申报表中,声称虚构费用为929,460新币。另一方面,Lim根据“所得税法”第96A(1)(a)条面临五项指控,故意故意通过准备虚假发票和支付虚假费用索赔的付款凭单来协助Candid Electric逃税。

Foo和Lim的行动导致175,545新币的少收税。

Foo和Lim承认每项2项控罪,其他指控被用于量刑。

Foo被判处4个星期的总监禁,并被判处440,309新币的罚款,这是所规避的所得税金额的三倍。另一方面,Lim被判处总共6个月的监禁,并被判处罚款587,079新币,这是所规避的所得税金额的四倍。

新加坡国内税务局(IRAS)警告纳税人不要逃税

就所得税而言,商业开支的申报不应包括虚拟开支或私人性质的开支,例如私人娱乐及奢侈品开支。

税务局(IRAS)严肃对待违规和逃税行为。对那些故意逃税的人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当局会毫不犹豫地将违法者绳之以法。违法者可能面临高达逃税金额四倍的罚款。也可以判处监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