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仅中华文明史,统治政权及其行使权力的政府机构,就一直处在两极间震荡,即一方面寻求自身近乎无限地行使权力,另外一极即完全的无政府主义。
就东方文明而言,尤其是在西方知识界看来,早自古希腊时代就已形成了西方自由民主,而东方专制集权的二元划分。到了孟德斯鸠直至黑格尔等近现代西方学者的眼中,这种“东方”专制主义的形成机制、原理与后果都受到了深刻的批判。
▲黑格尔
这种特定语境并带有相当大而化之的倾向,甚至有点文化偏见的论证法,到了著名美国德裔学者魏特夫(Karl August Wittfogel)那里几乎达到顶点。由于他早年思想左倾,后因见苏联与纳粹签订合约瓜分波兰从而有所反思,因此完成了饱受争议的《东方专制主义——对于集权力量的比较研究》(Oriental Despotism: A Comparative Study of Total Power)一书,试图以治水来解释东方专制主义的形成缘由。当然这种带有强烈主观色彩的历史分析法本身有问题,就细节上,它也遇到了学界大量反对的声音。
▲《东方专制主义——对于集权力量的比较研究》
然而无可否认,中华文明有着根深蒂固的文化上的大一统概念与悠久的中央集权史。因此无论从中央还是知识分子的个人思维定式,都形成了热衷维护王权统一,反对分权自治的模式。这与西方自古希腊开始的对于集权的警惕相映成趣。亚里斯多德在《政治学》一书中就将一切政体分为议事、行政与立法机构;这与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正式系统提出的三权分立当然有别,但其精神无疑肇始于此。也正因为这种随着西方资产阶级大革命开始的权力革命,欧洲的王权就近一步被削弱,个人与地方权力则相应获得了提升。
▲孟德斯鸠
除了政府与社会团体、个人间,央地间的权力分配也是一个重要问题。说到底无论是何种层级的政府机构,其建立与运转终究要以促进和保障公民合法权利为旨归。并且政府行使公权时,一定要清楚:社会、市场乃至私人领域之中,都应该有相对独立于政府权力的空间,前者应该是后者的终极服务对象,而非异化或者物化为异己的终极权力机器。因此如何因地制宜,并适时调整其权力的划分就成了关键。
然而,在总体三权分立的大原则下,即使是西方发达国家也都各具特色。如英国因其最高行政长官——首相并非是直选产生,而是由下院多数党领袖担任,因此其行政权与立法权之间就存在着某种意义上的融合,而其中央对地方也有更多实质性的控制。美国则是由总统、国会与最高法院之间共同拥有两到三种权力,形成一种共权又相互制约的关系。在与地方关系上,则联邦与各州之间并非绝对统属,后者比起英国拥有更多的权力。但无论哪种形式,其核心还在于防止权力集中在某一个机构乃至个人身上。这非仅是人们对于官治能力本身局限性的警惕,更在于政治集权本身会带来巨大的社会风险。
这种局限与风险是险而易见的。首先人本身即有缺陷,再伟大之人也不可能永远保持清醒正确。所以我们可以指望某位集权的明君来使国家获得昌盛,及其犯错或年老昏聩之时,帝国的命运也就会从此变更。这也正是任期制而非终身制,权力制衡而集权的意义所在。再就央地的权力划分来看,一个完全支配性的央地关系,上级决策,下级执行,也就剥夺了下级政府的主动性与创新能力。
即使是当代中国,在改革开放之后虽曾经历了一段不断下放权力的过程,但却一直在经历反复。这正如中国的财政供养人口规模也一直在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而今日北京人口的恶性集中,也还是与这种权力的高度集中有关。权力会引来资源,所以北京就垄断了中国最好的教育、医疗乃至其他资源,也带来了巨量人口,拥堵、雾霾与众多与之相应的社会积弊。
自上而下的高度权力集中确实可以办大事,尤其是在国家危难或困难之时,但也隐藏着巨大的政治社会风险。正如邓小平多次强调过的“权力不宜过分集中”,要“解决好交班问题”,“ 我们在历史上多次过分强调党的集中统一,过分强调反对分散主义、独立性,很少强调必要的分权和自主权,很少反对个人过分集权。”这些金玉良言,我想永远都不会过时。
(作者纪赟,新加坡佛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