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哥你好,我想请教您关于债务问题。
我是马来西亚国籍。我在2015年底在新加坡分别跟两家银行贷了新币3.5万。我之后移民到澳大利亚。很不幸来了澳洲找不到本职工作。
我在2017年取消我的PR,把CPF取出。用CPF和我打散工的钱应付生活开支和还贷。直到2017年头我已花光积蓄,无法还贷。
我通知两家银行关于我的状况,希望它们可以依据我的情况给我新的合约。我也表明我刚刚找到本职工作,由于工资很低,我想要拉长还款时间减低每个月的还款压力。但是银行说除了按照合约还贷,没有其它商量的余地。如果我失信,银行会走法律程序。
我已经没有联系银行了,银行打电话给我我也不再接了。我很担心银行会起诉我,告我破产。
我想问,
1.)如果银行告我破产,这会影响我马来西亚的房产吗?我父母住在那房子,我不想影响他们的生活。
2.)银行会不会申请引渡条款,把我调回新加坡?
3.)我想合法的把每个月的贷款压力减低,有什么行动是我可以做的?
先在此谢过。
律师回复银行可能会向新加坡法庭申请对你展开破产程序,并可能得到法庭的支持。之后银行可以向马来西亚法庭申请展开相似程序,只有拿到马来西亚法庭的判决才可以对你在马来西亚的房产进行保全或执行。
1. 引渡条款是针对刑事犯罪人的国际合作措施。你的案件不适用。
2. 如果你的家人或朋友可以提供个人担保,银行可能会同意延期或减少还款额度。
3. 如果你现在有工作,可以请你的公司采用GIRO方式支付你的月薪至贷款银行的账户。你的月薪会有一部分用来还银行贷款,这种方式可能会提升银行对你信用度的评测,进而延长还款期或者降低还款额。
法律建议 / 吴远
编写人 / 张永达
Malkin&Maxwell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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