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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籍妇女非法逗留新加坡逾19年 被判监六个月

一名68岁中国籍妇女因家人在中国欠债,为躲避债主,在特别准证到期后继续非法逗留新加坡19年两个月又23天。她今年10月6日因无法继续维持生计,偕同丈夫向移民与关卡局自首。她今天(21日)被判监禁六个月,并罚款2000元;若无法缴付罚款,须额外服刑12天。

被告承认一项抵触移民法令的控状。另一项指她违反特别准证条件、未按规定报到接受遣返的控状,则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她于2007年因非法入境或逗留新加坡被判监四周,服刑后因须担任控方证人获准留新。当局同年6月发给她特别准证,期限延至7月中旬,但她之后没有报到乘机回中国。

被告求情时说自己患有糖尿病,希望法庭考虑她自首从轻发落;她也希望与患高血压的丈夫服刑期满后一起遣返回国。控方说,她丈夫原定今天就类似罪行认罪,但因身体不适未能出庭。法官指出,这类罪行不易被发现,且被告是第二次因类似罪行被定罪、非法逗留时间很长,因此须判处具阻吓作用的刑罚。法庭记录显示,她丈夫涉嫌非法逗留新加坡超过18年10个月,预计下星期认罪。